小学“禁止中小学生参加课外培训机构”的 警示会总结 按照6月23日区教育科技局会议精神和6月23日下发的《禁止学生去无证机构参加非法活动的通知》。6月29日下午小学组织全体教职工召开警示会。 第一项: 书记宣读了市区教育科技局下发的文件通知。校长就师德师风问题再次做了强调: 1.家长若确有教育培训需求,必须要核实培训机构办学资质,选择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有效期内)《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的合法培训机构。并依法签订中小学生培训服务合同,索要缴费票据。 2.教师不做任何培训宣传,不得参与招生等工作。 3.学生参加校外培训要报学校审查,禁止到非法培训机构学习。 第二项: 学校与所有代课教师签订了《小学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 第三项: 全校班主任与家长、学生签订了《关于严禁学生参加校外辅导机构的家长承诺书》并要求学生不得去无证机构参加非法培训。 第四项: 会议结束后,学校还制定了《在校学生参加课外培训情况调查表》,并要求班主任对学生假期活动情况以及参加校外培训情况加以统计,校级领导还会在假期对其进行跟踪核查。 会议结束后,全校教师明白了此次会议的重要性,并承诺一定会认真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执行上级关于严禁违规补课的决定,自觉树立和维护教师良好的社会形象,提升社会对教育的满意度,做到恪尽职守,廉洁从教。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f480a71e68d97f192279168884868762caaebbd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