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年度主要统计资料快速专报制度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温州市人民政府 • 【公布日期】2005.01.05 • 【字 号】温政办[2005]1号 • 【施行日期】2005.01.05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年度主要统计资料快速专报制度的通知 (温政办[2005]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为了及时总结反映一年来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成果,为市委、市政府部署安排新的一年工作和市领导决策提供依据,结合市“两会”提前召开和对县级领导班子绩效考核的需要,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决定建立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年度主要统计资料快速专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统计制度的规定,认真组织实施各项统计年报制度,保障统计年报工作准确、及时、全面完成。根据国家规定的统计资料报送程序,各部门在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统计资料的同时,要及时抄报市统计局。 二、2005年市“两会”分别提前到1月24日和25日开幕。为便于“两会”代表、委员参政议政,市统计局将编印反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统计资料、制作多媒体查询系统及光盘并发送给“两会”代表、委员,各地各单位要按照统计有关规定及时向市统计局报送相关资料。 三、从2005年起建立县级领导班子绩效考核制度,县级领导班子成员的绩效情况相关统计资料由市统计局统一负责搜集并进行数据处理。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各单位要积极配合,按照要求及时做好资料的审查、核实和报送。 四、统计资料报送的具体要求由市统计局尽快制定并组织实施。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一月五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f4e22364322b3169a45177232f60ddccda38e63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