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会计集中核算推行财政集中支付改革的通知 【法规类别】财政监察 【发文字号】温政办[2004]238号 【发布部门】温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4.12.28 【实施日期】2004.12.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会计集中核算推行财政集中支付改革的通知 (温政办〔2004〕238号) 市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完善会计集中核算工作,推行财政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扩大财政支出覆盖面的监督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财库〔2001〕24号)和省财政厅关于财政集中支付改革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深化市本级会计集中核算工作和推行财政集中支付改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以现代电子信息网络为依托,充分发挥电子政务的作用,对已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符合远程记账条件的单位,逐步实行远程记账管理模式;对未纳入市会计核算中心核算的单位,符合条件的,将直接实行远程记账管理。 1 / 2 二、在不改变市会计核算中心监督职能的前提下,会计凭证改由核算单位通过市会计核算中心远程记账网络系统编制。实行远程记账管理模式的,由市会计核算中心审核并集中支付,审核后的原始会计凭证退回核算单位,由核算单位报账会计按规定统一装订归档保管。 2 /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f9b6b1fc571252d380eb6294dd88d0d233d43ca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