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开放大学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同意核准第一批市、县(市、区)开放大学建设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苏开建办[2013]3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其他机构 【发布日期】2013.07.10 【实施日期】2013.07.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江苏开放大学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同意核准第一批市、县(市、区)开放大学建设方案的通知 (苏开建办〔2013〕3号) 各市人民政府,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民政府: 江苏开放大学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市、县(市、区)开放大学建设方案的通知》(苏开建办〔2013〕2号)印发后,各地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制定开放大学建设方案。截至2013年5月底,全省共有38个市、县(市、区)报送了建设方案,其中省辖市10个,县(市、区)26个,省直管县试点县(市)2个。 根据《省政府关于筹建江苏开放大学的通知 》(苏政发〔2012〕146号)精神和《关于建设市、县(市、区)开放大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苏开建办〔2013〕1号)要求,结合专 1 / 2 家审核、评议意见,经研究,同意核准南京等33个市、县(市、区)开放大学建设方案(具体名单见附件),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好开放大学是落实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重要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对开放大学建设工作的统筹和领导,要从服务“两个率先”的战略高度,把开放大学建设纳入区域经济和社 2 /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f8e21c8ab6360b4c2e3f5727a5e9856a561226f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