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5·12防灾减灾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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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5·12防灾

减灾日”应急知识宣传及演练活动的通知

【法规类别】信访

【发文字号】木县政办发[2011]71 【发布部门】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1.05.04 【实施日期】2011.05.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5·12防灾减灾日”应急知识宣传及演

练活动的通知

(木县政办发〔201171号)



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2011512日是我国第三个“防灾减灾日”,为充分发挥“防灾减灾日”宣传教育功能,切实唤起社会各界对公共安全风险的高度关注,推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促进全社会防灾减灾及应急意识和能力的提高,根据国家、区、州关于开展“5·12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5·12防灾减灾日”应急知识、常识宣传普及活动。为使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良好成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 2










一、指导思想

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履行政府应急管理职能,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依法管理、正面引导,紧紧围绕“防灾减灾”这一主题,大力宣传国家防灾减灾知识及有关法律法规,在全县普及灾害基本知识和防灾避险、自救互救基本技能,进一步增强社会防灾减灾意识,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实现平稳较快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活动时间

201159-13日。 三、活动主题

普及应急知识,提升应急能力;维护公共安全,共建和谐木垒。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59-511日,由县安监局牵头,分别组织建设、国土、水利、交通、公安、卫生、药监、质监等相关部门在全县开展一次建筑安全、地质灾害、水利设施、食品卫生、交通安全等危险源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活动结束后各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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