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浙江工业大学德清校区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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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浙江工业大学德清校区建设工

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6.12.26 【字 号】

【施行日期】2016.12.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高等教育 正文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浙江工业大学德清校区建设工程可行性研

究报告批复的函

教育厅:

你厅《关于要求审批浙江工业大学德清校区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浙教函〔2016287号)及附件收悉。我委委托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审查评估,根据评估意见(浙规划院咨〔201644号),我委原则同意由浙江工业大学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浙江工业大学德清校区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我省高等教育新一轮提升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51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省重点建设高校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625号)和《浙江省高等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十三


五”规划》,为支持浙江工业大学省重点高校建设,优化浙江工业大学校区功能布局调整,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促进德清县域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实现省重点建设高校和德清县共赢发展,建设浙江工业大学德清校区是必要的。该项目建设基本条件具备,项目建设可行。 二、项目名称

浙江工业大学德清校区建设工程。 三、项目建设单位 德清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四、项目选址

项目选址于湖州市德清县武康镇站场新区内,规划校区四至范围为东至莫舞路,南至长虹东街,西至规划虎山路,北至金鹅山港。根据湖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浙江工业大学德清校区建设工程用地的预审意见》(湖土预字〔201619号)和德清县规划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30521201600065号),该项目符合德清县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要求。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

浙江工业大学德清校区按全日制在校生10000人规模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约664332平方米(约合66.4公顷),总建筑面积约400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80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具体包括教学楼、图书信息中心、学生宿舍、综合(体育)馆、校(系)行政用房、食堂、科研用房及地下车库等,并配套建设室外道路、运动场地、绿化、给排水等附属工程。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约258676万元,其中,工程建设及其他费用171429万元,建设用地等费用66924万元,预备费等其他费用20323万元。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与德清县人民政府的合作协议,所需建设资金由合作办学方德清县人民政府筹措解决,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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