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xx安委会办公室和省、市、县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部署要求,为切实加强全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进一步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隐患,推动建设一批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督促村居委会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明显减少。 二、组织机构 县局成立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协调小组,组长由xx副局长担任,副组长由xx大队长担任,成员由各派出所分管副所长组成。 三、工作措施 (一)规范停放充电。推动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设置集中停放场所和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积极引导已投入使用的住宅小区、居民楼院,利用现有居民区布局,合理规划建设电动自行车棚、车库和集中充电设施;推广安装电气火灾监控和可视监测系统,并加强日常巡查值守。电动车库(棚)应采用不燃材料,并与建筑物保持安全距离,电气设备和线路敷设要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要求;有条件的可配置简易喷水、干粉灭火器、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消防设施器材。 (二)依法严格整治。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违反电气安全管理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予以查处。要督促村(居)民委员会、建设管理单位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住宅小区、楼院等日常检查、巡查,发现违规停放、充电,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 (三)加强宣传教育。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介,广泛宣传电动车火灾事故。利用城市户外视频、公交移动电视、楼宇视频系统、社区报栏等平台,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提醒居民认识电动车火灾危害,引导广大市民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电动车产品,停放时远离可燃物,落实电动车充电过程防护措施,避免长时间充电,不在门厅、过道充电。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和建设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正确安全逃生技能。 四、治理时间和步骤 2021年6月开始至2021年底,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6月底前)。局属各单位要细化工作措施,全面组织发动,广泛开展宣传。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6月至年底)。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织发动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等单位和个人自查,排查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和管理,并进行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局属相关单位要结合辖区实际,确定重点区域和重点环节,有序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将纳入对今年消防工作考核和安全生产工作巡查及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内容,务必重视。 (二)落实依法监管。局属相关单位要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压实管理单位和使用人员的责任。对单位或者个人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依法予以查处。 (三)严格落责问责。局将适时组织开展明查暗访,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地区,将予以通报批评。综合治理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致人死亡的,要逐一开展倒查问责;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情况报送。从6月份起,每月20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小结。12月20日前报送综合治理工作总结。(联系人:朱敬泽,电话:xx,传真:xx)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fa699ce59dc3d5bbfd0a79563c1ec5da50e2d6d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