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枫桥经验”的产生与发展 作者:沈秋伟 来源:《党员文摘》2019年第01期 1963年,浙江绍兴诸暨县枫桥区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创造了“依靠群众化解矛盾”的“枫桥经验”。同年11月,毛泽东同志作出重要批示。2003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指示,要充分珍惜“枫桥经验”,大力推广“枫桥经验”,不断创新“枫桥经验”。 什么是“枫桥经验”?它是怎么产生和发展的,又是如何成为基层治理典范的?新时代我们该如何发展和创新“枫桥经验”?为此,我们选编了一组文章,供读者朋友参考。 1963年,浙江省诸暨县枫桥区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通过依靠群众,以说理斗争的形式,把绝大多数“四类分子”改造成新人,实现了少捕人、矛盾不上交。 同年11月22日,毛泽东同志在公安部文件《依靠广大群众,加强人民民主专政,把反动势力中的绝大多数改造成新人》上批示:“此件看过,很好,讲过后,请你们考虑,是否可以发至县一级党委及县公安局,中央在文件前面讲几句介绍的话,作为教育干部的材料。其中应提到诸暨的好例子。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 第一阶段:从1963年到1982年,教育改造四类分子阶段。 从对“四类分子”的就地教育、评审到摘帽,枫桥坚持不懈地探索教育改造“四类分子”的路子,在全国发挥了积极的示范作用。1979年2月5日,《人民日报》发表《摘掉一顶帽,调动几代人》的长篇通讯,报道枫桥区落实“四类分子”政策,做好摘帽工作,宣告在“枫桥经验”的诞生地,“四类分子”中的绝大多数已经改造成新人,有力地推动了全国落实“四类分子”政策的顺利进行。 第二阶段:从1983年到2002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阶段。 通过依靠和发动群众,创新群防群治,创造性地开展了组织建设走在工作前、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的矛盾纠纷“四前”工作法,就地消化大量纠纷矛盾和一般治安问题,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实现了“矛盾少、治安好、发展快、社会文明进步”的良好局面,成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典范。 第三阶段:从2003年到2012年,平安建设阶段。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fb4a27f84a73f242336c1eb91a37f111f0850d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