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4.16教师进修学校财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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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金安区教师进修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为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政府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各项财务活动在校长直接领导下,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实行 统一领导、统一管理财务管理体系。

二、依法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使用政府规定的票据,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非税收入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缴入专户。 三、各项支出严格执行政府财务制度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实行校长统一审批制度,每一项支出由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校长、校长逐级审核并签字,最终由金安区教育局计财科审批后报支。

做到权限分明、上下监督、层层负责。单据做到经办、验收、审批签字三齐全,手续完善。

四、加强各项资产管理,做到账物相符,对各项往来款项,应当及 时清理结算,避免长期挂账。

五、学校的一切财务收支活动,由财务部门统一办理,任何部门和 个人,在未经学校同意的情况下,不得自行办理。

六、凡是涉及大额采购、特殊支付款项,必须进行会议研究通过并记,按照业务程序操作。采购达到政府采购标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操作。

七、会计人员应积极参加培训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增强责任感 和服务意识。 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抵制一切违法乱纪行为。


八、学校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出纳、主管会计。出纳要认真复核报销单,不符合规定的有权拒付。任何个人或部门不得挪用、私借公款。 九、教职工因公借公款须经过批准。办完公事后规定时间内办理好还 手续,特殊情况延期办理的须经校长同意。

十、学校每年度组织理财小组人员清算账务,并向全校教职工公布。

金安区教师进修学校

2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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