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新常态“学分银行”实施的困惑与思考 作者:李成霞 来源:《现代经济信息》 2018年第1期 教育新常态“学分银行”实施的困惑与思考 李成霞 青海广播电视大学 摘要:我国正处于教育新常态发展关键时期,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快学习型社会建设,提高国民素质。“学分银行”是适应教育新常态的必然选择,然而由于各种现实问题的困惑导致学分银行实施还存在不少的问题,本文立足于学分银行构建的价值向度,分析新常态下实施“学分银行”所存在的困惑与反思,以此引起相关研究者的重视,促进学分银行的科学发展。 关键词:教育新常态;学分银行;困惑 中图分类号:G642.4????文献识别码:A???文章编号:1001-828X(2018)001-0-01 当前我国正处于教育新常态发展关键时期,高等教育发展由过去的粗放式发展模式转化为内涵式发展模式,因此培养实践创新能力人才成为社会教育的主要目的之一。“学分银行”通俗讲就是将学到的各种知识存储在特定的平台,当积累到一定程度而获取相关学历证书的制度模式。“学分银行”是教育新常态发展的必然产物,也是实现全民教育的主要手段,所以本文以教育新常态为背景,阐述“学分银行”实施策略。 一、教育新常态“学分银行”价值向度 学分银行实施的目的是为了满足特点的目的价值,结合教育新常态的特点与目标要求,“学分银行”价值向度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科学性。学分银行实施涉及多元化的利益主体,需要对各个利益主体进行科学的考量等。同时由于学分银行实施并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因此在实施的过程中需要采取科学的举措合理规划;二是学分银行的权威性。学分银行的功能之一就是学分互认,而保证不同教育机构的学习成果互认的关键就是要保证学分银行的权威性,当然权威性包括合法性、认证标准化以及学习成功认可标准的认可度等等;三是学分银行的公平性。学分银行构建的目的就是为社会公共提供终身学习的机会,鼓励人们通过学习提高社会实践能力。因此学分银行建设的基础就是公平,一方面为人们提供公平的服务学习平台与教育资源体系,另一方面学分银行要加强对弱势群体的支持,减少各种阻碍学习的障碍等等。 二、新常态学分银行实施的困境 综合来看新常态下学分银行实施所面临的困境主要包括: 1.学分认定主体不清 学分银行的主要功能之一就是实现了学分互定,但是在实践中学分银行却存在主体不清的问题:一方面学分银行本身不属于发证机关,因此起没有权限授予相应的学历证书,这样就会导致学生所学到的知识体系难以真真做到积累。例如某些高层次的院校很难承认学生在低层次学校所学校的知识,而给予学生高层次学校的学历证书;另一方面学分银行主体确定存在模糊性。对于学分银行主体的确定无论实在概念上还是形式上都存在不少的模糊性。 2.学分转换需求不足。学分转换是学分银行功能之一,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不同教育机构之间的转换,例如高校通过学分银行实现转换;二是学分在不同教育领域间的转换,例如学习成功在职业培训、学历教育等类型的转换。但是在实践中学分转换需求存在严峻的不足现象:一是学分转换本身的不足。虽然在互联网等技术的推动下实现了教育资源的共享,例如高校之间实现了跨校选课模式,但是学生的参与积极性却不高,当然这与我国传统的入学考试制度与学籍管理制度相关;二是教育管理方对学分转换的需求不足。基于本身利益的考虑,尤其是各个高校之间为了实现自己的利益,往往忽视学生的实际情况,强制或者采取某些手段约束学生,导致学生可以选择的余地不足。 3.学分银行学分换算技术不完善 学分银行储存的是学分,任何学分对应的是具有一定价值的知识成果,当然在本校内部流通的学分并不会存在换算的技术问题,但是如果不同院校、不同性质的学分存储就必然会面临换算的问题,例如上海交通大学的高等代数学分是1到4个学分,而华东师范大学的学分是6个学分,因此就会面临不同院校对于相同课程有着不同的学分标准,因此如何将不同的学习成果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存储是学分银行实施的关键问题。 三、新常态下学分银行实施困境反思及对策 基于新常态下学分银行实施过程中所存在的诸多问题,需要我们在日常的工作中要结合实际深入反思,以此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1.树立开放思维,构建多元化主体模式 学分银行实施的基础必须要树立开放性思维,突破传统的局部利益的思维。针对当前学分银行主体模糊的现状,无论是构建以政府为主导的管理模式还是构建以区域院校为主体的模式都难以适应教育新常态发展的要求。例如强调政府的主体性则会导致学分银行偏重绩效考核指标减少,而忽视实际功能的本质要求。所以学分银行实施要积极学习国外先进国家的经验构建多元化的利益主体模式:以国家政府部门为主导,各个教育机构积极参与的模式。 2.增强学分银行援助功能,激发学生参与性 学分银行所扮演是构建“人人都拥有学习的机会,时时皆有学习的场所,以及处处都能得到学习的援助”终身教育体系,因此在教育新常态下要以通过增强援助功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参与性,一是是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适当降低学习成果转换门槛,扩大开放大学和普通高校对先前学习成果的转化许可比重;二是建立激励性学习成果认定机制,充分考虑学习者参与学习活动的难易程度、投入精力的多少、实际 成效等情况,在学习成果认定、转换中制定出奖励与惩罚的规定,提高社会个体参与终身学习积极性。 3.优化学分银行成果计量标准 针对教育机构学分转换技术缺陷及存在的学分互认类型不统一的问题,高校教育部门要进一步优化学习成果计量标准:首先高校教育部门要组建联合体系,构建统一的管理部门,例如我国部分学者提出由国家自学考试委员会负责实施学分银行的管理问题,这样可以统一制定出相对完善的管理制度等;其次开放大学与其他教育机构通过协议形式,明确彼此之间 学习成果换算标准。最后经过相当长期的实践探索,建立起较为成熟的开放大学与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之间的学习成果认证规则。 参考文献: [1]周晶晶,孙耀庭,慈龙玉,区域学分银行建设的困境与思考[J].开放教育研究,2016(10). [2]笮吴钧,“学分银行”实施的困惑与思考[J].教育发展研究.2011(11). [3]王迎,张润芝,黄荣怀.国际视野下学分银行建设的实践与分析[J].中国远程教育,2012(6).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fc58632e74eeaeaad1f34693daef5ef7bb0d12f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