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申办标准及资料目录 序号 资料名称 一、法人单位: 1、法人营业执照及法人资料; 2、注册资金10万元或以上; 3、固定资产应达到20万元或以上。 1 申办资格证明材料 二、个人(含独资、合作、合股) 1、身份证复印件; 2、户口所在地政府部门证明; 3、注册资金10万元或以上; 4、固定资产应达到20万元或以上。 1、申办者简单情况; 2、拟办培训机构名称、培训工种(职业)级别(根据现有办学条件提出); 2 申办请示 3、培训机构资产、经费来源,并提供经费、财产来源证明(属境外资金、合资、培训项目的请注明); 4、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3 民办非企业登记 1、民政部门(登记机关)核准的机构名称证明。 1、申报专业(工种)、级别的教学计划; 4 教学用材料 2、申报专业(工种)、级别的教学大纲; 3、申报专业(工种)拟用教材。 1、教师管理制度; 5 学校制度 2、教学管理制度; 3、学生管理制度、学籍管理制度; 4、财务管理制度; 5、总务管理制度; 6、岗位责任制度。 1、总则; 2、管理机构; 3、教职工聘任; 4、劳动用工制度; 5、教学管理; 6 办学章程内容 6、财产、财务管理; 7、机构的变更、解散和清算; 8、附则; 9、董事会决议(需有明确字眼体现:董事会成立及成员名单,一致同意办学,一致同意某人担任董事长,一致推选某人为校长。并有董事会各成员亲笔签名)。 1、申办机构目前规模的定位; 7 办学规划 2、申办机构今后几年办学规模的计划; 3、申办机构达到相应规模的设备、资金投入计划。 资料内容 序号 资料名称 资料内容 1、租用的场所租赁期不少于3年。有办公用房;理论教学场所应达到300平方米以上和应至少有200个理论课学习位置和实习工位; 8 办学场地要求 2、应具有满足相应专业开设需要的教学。实习场地,有充足的实习工位; 3、消防部门出具该场地允许办学的《消防验收意见书》等文件; 4、符合法律规范的租赁合同; 5、出租人产权证明资料。 1、教学用设备清单及购置发票(固定资产应达到20万元或以上); 9 教学设备要求 2、要求每生有一实习工位,配置齐全的实操设备、设施和工具; 3、有一名专(兼)职实习设备维护保养人员,且有本工种或相关工作中级工(三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一、正、副校长任职资格: 1、大专以上学历证书; 2、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3、2年以上职业教育、教学经历; 4、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二、教务管理专职负责人资格: 1、大专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件、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 10 管理人员材料 2、2年以上职业教育。教学及教学管理经历; 3、签订有效合同。 三、办公室工作人员1-2人: 1、高中以上学历证书; 2、不少于2年职业教育、教学经历。 四、财务人员 1、高中以上学历证书; 2、财会人员资格证书; 3、专、兼职均可(专职人员需签订劳动合同、兼职人员需签订聘用合同)。 1、专职教师不少于教师总数的1/4,培训项目的每专业每级别至少配备;2名以上具有本专业资质的理论教师和实习教师; 11 师资材料 2、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 3、理论教师应为本科以上学历或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4、实习教师应具有相应教学课程高一个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称; 5、专职教师签订有效劳动合同,兼职教师需签订聘用合同。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fdd0403a3968011ca30091e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