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是社会的一份子,他们的成长离不开社会,因此社会环境因素的优劣极大地影响着青少年的行为活动。美国社会学家帕森斯指出,犯罪是社会不协调的产物,而非仅仅家庭教育导致的结果。社会上的负面影响,会使所有正面的家庭教育功亏一篑,这就是我们常说的“5 2=0”现象(5天家庭教育后,孩子在社会上受2天的影响,家庭正面教育就等于零)。因此,劣质的社会环境是诱发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因素。 1.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影响青少年正确价值观的形成。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出现了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失衡的现象,同时社会发展与青少年成长过程中的矛盾也日渐显露出来。目前,我国的社会产业结构和财富分配方式已经远远不能适应当今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致使社会成员贫富差距逐渐扩大,这种变化给社会成员尤其是给尚处于半成熟期的青少年的价值观带来重大影响。致使部分青少年无视道德与法律的存在,一切向钱看、拜金现象的存在;致使部分贫寒家庭的学生遭受不公正待遇,从而形成青少年价值观的扭曲。据重庆市近期公布的第一份未成年人犯罪“白皮书”显示,仅仅为了弄钱玩游戏而实施暴力抢劫甚至杀人的案件在青少年的犯罪案件中并不少见。 2.社会存在的亚文化影响。美国学者埃德温,桑斯兰在其差别交往理论中认为:违法犯罪行为的产生根本上是不恰当的社会化的成果,并提出了“犯罪行为是习得的”著名论断。目前社会文化市场上的各种报刊杂志、图书、音像制品中充斥着大量的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恐怖等不健康的内容,对社会文化环境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污染。这种受污染的社会文化环境极容易对正在成长,心智尚未成熟的青少年来说产生消极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他们强烈的好奇心和模仿欲,许多青少年正是在剧情的指引下走上犯罪道路。 3.网络不良因素对青少年犯罪产生不可否认的重要影响。目前互联网已近乎普及到每家每户,上网已成为人们不可或缺的生活方式之一,但是不可否认的是互联网在给我们带来便利的同时,它的超链接性、交互性、虚拟性、隐蔽性在一定程度上为青少年犯罪提供了便利条件。如,2006年发生在吉林省长春市的在互联网上盗取他人银行卡账号和密码,3天作案29起,涉案金额15400元和2006年使上百万个人用户、网吧及企业局域网用户遭受感染和破坏,造成严重后果的“熊猫烧香”病毒均是青少年所为。网络在以其独特的魅力吸引广大青少年参与的同时,将充满了凶杀、暴力和血腥的东西宣传给青少年,影响他们的思维与判断,使他们深陷其中而不能自拔,甚至有的还模仿和尝试,促使一些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4.社会对青少年的管理不足。社会对青少年的管理不足主要体现在:第一,社会有利于青少年成长的活动资源匮乏,而青少年在学习之余强烈的好奇心无法得到满足,心灵无所寄托,业余生活乏味,致使许多青少年为寻求刺激,寻求自我的炫耀与报复而犯罪;第二,社会对闲散的青少年管理力度不够,对青少年的服务体系不完备,致使闲散的青少年无书可读,无业可就,游手好闲,久而久之受社会亚文化的影响是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扭曲并逐步走上犯罪道路;第三,对已经犯罪的青少年采取的帮教与引导缺少规划,帮扶效果微乎其微,没有起到纠正已犯罪青少年的价值观的作用,致使青少年重复犯罪的几率增加。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fee72ef50242a8956bece4d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