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指导思想
2.基本政策
小学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2017年8月31日),临港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外地户籍具有临港区房产或居住证家庭的适龄儿童。初中招生对象为临港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外地户籍具有临港区房产或居住证家庭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1.临港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在临港区有房产的,需提交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临港区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或房产管理部门已备案的正规购房合同及交款发票)等原件。临港区无房产的,提供户口本原件。草庙子辖区拆迁房人员子女,需提交法定监护人户口本、拆迁协议或集中建房协议书(补偿协议书)、经济合作社(村)及居委会出具的《威海临港区回迁房小区房产情况信息表》等证明材料。购买拆迁房的需提交拆迁协议、买卖协议及房屋买卖转账交易记录(银行流水)。草庙子辖区大龄青年安置房人员子女,需提交法定监护人户口本;大龄青年房购置协议及房屋买卖转账交易记录(银行流水)。
2.外地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临港区有房产的,需提交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临港区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或房产管理部门已备案的正规购房合同及交款发票)等原件。临港区无房产的,需提供户口本、法定监护人在临港区居住证、临港区用工单位合法的劳动合同(提供人社部门备案的社保缴纳信息)或工商部门发放的营业执照等原件。
3.涉外人员子女。涉外人员子女入学应持境内签证、居留证、父母与子女的亲属关系证明、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体检报告等资料,安排到具有接收外籍学生资格的学校就读。
(二)严格执行相关政策
1.坚持就近(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确保区内所有适龄儿童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不得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
2.严格控制班额。严格按照省定标准控制班额,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
(三)加大特殊群体入学保障力度
1.特殊家庭子女安排。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严格按照教育部的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严格落实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规定,简化办理流程,优先协调办理入学手续。
2.残疾儿童入学安排。对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安排随班就读,对不能到校但有意愿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开展送教上门服务工作。
3.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安排。随迁子女只要符合入学条件,享受和当地孩子一样的“就近免试入学”政策,实行混合编班,统一管理,同等对待。在执行省定标准班额情况下,按以下顺序录取随迁人员子女入学:一是学区内有法定监护人房产或正规购房合同及交款手续的;二是学区内有工商营业执照或正规劳动合同的;三是在临港区务工的其他情况;四是只有居住证的。
3.招生区域划分
实验学校:主要是台湾路以北的区域。主要包括正棋花园、上河小镇、城南人家、正棋山一号、世纪绿城、嘉和花园、佳尚府、尚书苑、逸品家园、上海大公馆、天亿城、逸龙湾、学府水岸、大木岚回迁区、怡康苑、中南漫悦湾、保利翰林院、万城花开、新基业当代阅等以及台湾路以南的林泉小区。
草庙子小学:草庙子镇辖区除实验学校以外的区域。
蔄山小学:蔄山镇中韩路以西以及中韩路以东的秦权小区、泰浩文苑、教师家属楼、医院家属楼、威达门市房。
永乐路小学:蔄山镇中韩路以东(秦权小区、泰浩文苑、教师家属楼、医院家属楼、威达门市房除外)。
汪疃小学:汪疃镇辖区。
黄岚小学:原黄岚办事处辖区。
(二)初中一年级招生区域
实验学校:主要是台湾路以北的区域。主要包括正棋花园、上河小镇、城南人家、正棋山一号、世纪绿城、嘉和花园、佳尚府、尚书苑、逸品家园、上海大公馆、天亿城、逸龙湾、学府水岸、大木岚回迁区、怡康苑、中南漫悦湾、保利翰林院、万城花开、新基业当代阅等以及台湾路以南的林泉小区及南北黄山、小七夼、小北山等村居。
威海市第十四中学:草庙子镇辖区除实验学校以外的区域。
蔄山中学:蔄山镇辖区。
汪疃中学:汪疃镇辖区及原黄岚办事处辖区。
4.招生时间安排
8月30日,新生持临港区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个人中心二维码(持电子版或持打印版均可)到录取学校报到。
9月1日,中小学开学。
5.其他工作要求
(二)做好其他年级转学工作。各中小学校要按山东省学籍管理规定办理入学、转学手续,严格落实“一人一籍、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的学籍管理规定。各学段毕业年级第二学期不办理转学。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同一学区内不办理转学,如果学区内学校小学班额达到45人、中学班额达到50人,再无法接纳则由教育分局根据学校实际班额情况统一调剂到其他相对就近的学校入学。学期中间,原则上不再受理转学申请。
(三)做好控辍保学工作。落实入学通知书制度。重点做好区域内残疾儿童、特困家庭儿童、留守儿童的摸底排查工作,确保应入尽入。适龄儿童因身体原因不能按时入学的,需向区教育分局提出书面延缓申请,实行备案制,除此以外所有适龄儿童,做到应入尽入。落实失学辍学书面报告制度,对于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的,区教育分局将联合乡镇人民政府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