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 导语】生命不是一篇“文摘”,不接受平淡,只收藏精彩。对于考试而言,每天进步一点点,基础扎实一点点,®文档大全网为您提供了“2020年法考备考知识点:清算组的职权”,欢迎阅读参考!更多相关讯息请关注®文档大全网!
一、清算组的职权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公告债权人。(债权申报期间不得对债权人清偿);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4)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以公司名义参加诉讼,尚未成立清算组,则仍由原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参加诉讼)
(8)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二、清算过程中的法律责任
清算过程中公司存续,但如果股东、董事等有违法行为引起公司财产流失、贬值,导致债权人可以主张股东、董事等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1.未成立清算组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资产贬值、流失、毁损或灭失,债权人主张在其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2.无法清算
有限公司的股东、股份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3.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
有限公司的股东、股份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股人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4.解散后,未清算即注销公司
(1)公司解散后应当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公司股东、股份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
(2)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股东或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5.公司解散后
公司解散后,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均应作为清算财产,不受诉讼时效、出资期限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