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真题|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点练习题:金融法律制度

副标题: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点练习题:金融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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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元一 证券法律制度


  习题演练


  【例题·单选题】某股份有限公司拟在中小板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符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条件的是()(2019年新增)。


  A.公司发行股票前股本总额为6000万元人民币


  B.公司上一年度严重违反环境保护管理法规受到罚款的行政处罚


  C.公司最近2年连续盈利,累计净利润为3000万元人民币


  D.公司一年前调整了主要业务,但现在已趋于稳定


  【答案】A


  【解析】最近36个月内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属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法定障碍,B选项错误;C选项应该是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因此C选项错误;D选项要求发行人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D选项错误。


  【例题·单选题】甲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月,拟于2015年10月在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符合条件的是()。(2019年新增)


  A.甲公司2013年才开始盈利,累计净利润1100万


  B.甲公司现有股本总额2000万元,拟发行股份1000万股,每股定价1元


  C.甲公司上半年经审计净资产为2800万元


  D.甲公司上年度营业收入900万元


  【答案】D


  【解析】最近2年连续盈利,最近2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或者最近1年盈利,最近1年营业收人不少于5000万元。因此D选项不符合条件。


  【例题·单选题】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上市公司配股条件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上市公司最近36个月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且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B.控股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认配股份的数量


  C.拟配售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总额的30%


  D.采用包销方式发行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上市公司配股条件。选项D:上市公司配股应当采用证券法规定的代销方式发行。


  【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证券发行承销团承销证券的表述中,不符合证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承销团承销适用于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证券


  B.发行证券的票面总值必须超过人民币1亿元


  C.承销团由主承销和参与承销的证券公司组成


  D.承销团代销、包销期最长不得超过90日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证券的承销。(1)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的,发行人应当同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A正确。(2)承销团应当由主承销和参与承销的证券公司组成;C正确。(3)证券的代销、包销期限最长不得超过90日;D正确。


  【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上市公司收购人权利义务的表述中,不符合上市公司收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收购人在要约收购期内,可以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B.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12个月内不得转让


  C.收购人在收购要约期限届满前15日内,不得变更其收购要约,除非出现竞争要约


  D.收购人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期限内,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上市公司收购中有关当事人的义务。一是报告义务:收购行为完成后,收购人应当在15日内向证劵交易所提交关于收购情况的书面报告,并予公告。二是禁售义务:收购人在要约收购期内,不得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三是锁定义务: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12个月内不得转让。因此选项A的说法不符合规定。


  【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上市公司收购要约的撤销与变更的表述中,符合证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收购人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可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撤销其收购要约


  B.收购人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期限内,除非出现竞争要约,不得变更收购要约


  C.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的,只需通知被收购公司


  D.收购人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期限内,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


  【答案】D


  【解析】在收购要约约定的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的,必须及时公告,载明具体变更事项,并通知被收购公司。


  【例题·多选题】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属于证券公开发行情形的有()。


  A.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


  B.向累计不超过200人的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


  C.向累计不超过200人的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


  D.采取电视广告方式发行证券的


  【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核证券的公开发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2)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200人的;(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


  【例题•多选题】某股份有限公司拟公开发行股票并主板上市。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符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条件的有()。(2019年新增)


  A.公司发行股票前股本总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


  B.公司上一年度严重违反环境保护管理法规受到罚款的行政处罚


  C.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为人民币4000万元


  D.公司最近1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答案】AC


  【解析】本题考核首发并上市的条件。(1)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选项A正确。(2)最近36个月内,发行人没有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的情况;选项B错误不选。(3)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选项C正确。(4)发行人不存在最近1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以外的投资收益的情况;选项D错误不选。


  【例题·多选题】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的条件有()。


  A.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


  B.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


  C.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50%


  D.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答案】AD


  【解析】本题考核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3)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4)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5)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AD正确,BC错误。


  【例题·多选题】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公司债券非公开发行及转让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发行


  B.每次发行对象不得超过200人


  C.发行人的董事不得参与本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认购


  D.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可以公开转让


  【答案】AB


  【解析】本题考核公司债券的非公开发行。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可以参与本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认购与转让,不受合格投资者资质条件的限制。因此选项C表述错误。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仅限于合格投资者范围内转让;转让后,持有同次发行债券的合格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200人。因此选项D表述错误。


  【例题·多选题】根据金融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合格投资者应满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且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条件的有()。


  A.甲公司净资产1200万元人民币


  B.刘某名下金融资产250万元,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60万元


  C.社保基金


  D.投资于自己所管理的ABC私募基金的管理人赵某


  【答案】AB


  【解析】尽管四个选项都是合格投资者,但是选项CD并不需要满足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条件,因此选项CD不选。


  【例题·多选题】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上市公司发生的下列情形中,证券交易所可以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的有()。


  A.公司的股票被收购人收购达到该公司股本总额的70%


  B.公司最近3年连续亏损


  C.公司董事长辞职


  D.公司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可能误导投资者


  【答案】BD


  【解析】本题考核股票的暂停上市。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1)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2)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可能误导投资者;(3)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4)公司最近3年连续亏损;(5)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例题·多选题】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上市公司的下列情形中,属于应当由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的有()。


  A.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且拒绝纠正


  B.股本总额减至人民币5000万元


  C.最近3年连续亏损,在其后一个年度内未能恢复盈利


  D.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且拒绝纠正


  【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核终止股票上市的情形。证券交易所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情形有: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公司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且拒绝纠正;公司最近3年连续亏损,在其后1个年度内未能恢复盈利。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时,属于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


  【例题·多选题】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某上市公司的下列人员中,不得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的有()。


  A.董事会秘书


  B.监事会主席


  C.财务负责人


  D.副总经理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短线交易。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得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否则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选项ACD均属于高级管理人员。


  【例题•单选题】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在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上市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为内幕信息。下列情形中,属于内幕信息的有()。


  A.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20%


  B.公司董事长发生变动


  C.公司经理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


  D.公司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答案】BCD


  【解析】本题考核内幕信息。选项A: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才属于内幕信息。


  【例题•多选题】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禁止的证券交易行为的有()。


  A.甲证券公司在证券交易活动中编造并传播虚假信息,严重影响证券交易


  B.乙证券公司不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客户提供交易的书面确认文件


  C.丙证券公司利用资金优势,连续买卖某上市公司股票,操纵该股票交易价格


  D.上市公司董事王某知悉该公司近期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在该信息公开前将自己所持有的股份全部转让给他人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禁止的证券交易行为。选项A属于虚假陈述;选项B属于欺诈客户;选项C属于操纵市场;选项D属于内幕交易。


  【例题·多选题】甲公司收购乙上市公司时,下列投资者同时也在购买乙上市公司的股票。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如无相反证据,与甲公司为一致行动人的投资者有()。


  A.甲公司董事杨某


  B.甲公司董事长张某多年未联系的同学


  C.甲公司某监事的母亲


  D.甲公司总经理的配偶


  【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核上市公司收购。根据规定,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等亲属,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与投资者属于一致行动人。


  【例题·判断题】甲、乙两公司签署协议共同收购丙上市公司,当甲、乙两公司共同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丙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5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通知丙上市公司,并予以公告。()


  【答案】×


  【解析】本题考核上市公司收购的权益披露。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


  【例题·判断题】收购人为终止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或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但未取得豁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可以采用现金或依法可以转让的证券支付收购价款。()(2019年变化)


  【答案】×


  【解析】收购人为终止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或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但未取得豁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应当以现金支付收购价款;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证券支付收购价款的,应当同时提供现金方式供被收购公司股东选择。


  【主观题演练】


  【(一)·简答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甲公司)于2009年1月成立,专门从事药品生产。张某为其发起人之一,持有甲公司股票1000000股,系公司第十大股东。王某担任总经理,未持有甲公司股票。2013年11月,甲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2015年5月,甲公司股东刘某在查阅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时发现:


  (1)2014年9月,王某买入甲公司股票20000股;2014年12月,王某将其中的5000股卖出。


  (2)2014年10月,张某转让了其持有的甲公司股票200000股。


  2015年6月,刘某向甲公司董事会提出:王某无权取得转让股票的收益;张某转让其持有的甲公司股票不合法。董事会未予理睬。


  2015年8月,刘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查:该公司章程对股份转让未作特别规定;王某12月转让股票取得收益3万元归其个人所有;张某因急需资金不得已转让其持有的甲公司股票200000股。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公司、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王某是否有权将3万元收益归其个人所有?简要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无权。


  根据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王某是总经理,属于高管,因此不能实施上述短线交易行为,其收益应归该公司所有。


  (2)张某转让股票的行为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不合法。


  根据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这一规定适用于发起人,因此发起人张某在2014年10月转让股份,在上市后1年内,不符合规定。


  【(二)·简答题】


  甲、乙同为丙公司的子公司。甲、乙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分别持有丁上市公司(该公司股本总额为3.8亿元,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未持有该公司股份)2%、3%的股份。甲、乙在法定期间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其持股比例后,继续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


  当分别持有丁上市公司股份10%、20%时,甲、乙决定继续对丁上市公司进行收购,在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日起15日后,即向丁上市公司的所有股东发出并公告收购该公司全部股份的要约,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为60天。


  收购要约期满,甲、乙持有丁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85%。持有其余15%股份的股东要求甲、乙继续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收购其股票,遭到拒绝。


  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及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乙是否为一致行动人?简要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甲、乙是一致行动人。根据规定,无相反证据时,投资者受同一主体控制的属于一致行动人。


  (2)收购要约期满后,丁上市公司的股票是否还具备上市条件?简要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已不具备上市条件。根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应具备的上市条件之一是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在本题中,丁上市公司的股票已达不到该上市条件。


  (3)甲、乙拒绝收购其余15%股份的做法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不合法。根据规定,被收购上市公司的股票被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后,其余仍持有被收购公司股票的股东,有权向收购人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收购人应当收购。


  【(三)·综合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成立于2003年9月3日,公司股票自2005年2月1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章程规定,凡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讨论决定。


  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是一软件公司,甲公司董事李某为其出资人之一。


  乙公司于2005年1月新研发一高科技软件,但缺少3000万元生产资金,遂与甲公司洽谈,希望甲公司投资3000万元用于生产此软件。


  2005年2月10日,甲公司董事会直接就投资生产软件项目事宜进行讨论表决。全体董事均出席董事会并参与表决。在表决时,董事陈某对此投资项目表示反对,其意见被记载于会议记录,赵某等其余8名董事均表决同意。随后,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双方就投资数额、利润分配等事项作了约定。3月1日,甲公司即按约定投资3000万元用于此软件生产项目。


  2005年8月,软件产品投入市场,但由于产品性能不佳,销售状况很差,甲公司因此软件投资项目而损失重大。


  2005年11月1日,甲公司董事李某建议其朋友王某抛售所持有的甲公司的全部股票。


  11月5日,甲公司将有关该投资软件项目而损失重大的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以公告。甲公司的股票价格随即下跌。


  2005年11月20日,持有甲公司2%股份的发起人股东郑某以书面形式请求公司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赵某等董事就投资软件项目的损失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公司监事会拒绝提起诉讼,郑某遂以自己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赵某等董事负赔偿责任。


  此后,郑某考虑退出甲公司,拟于2005年12月20日将其所持有的甲公司全部股份转让给他人。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与《公司法》、《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董事李某是否有权对甲公司投资生产软件项目决议行使表决权?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无权。根据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


  (2)董事陈某是否应就投资软件项目的损失对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无须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3)董事李某建议其朋友王某抛售甲公司股票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


  (4)股东郑某以自己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遭到监事会拒绝后,有权以自己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股东郑某是否可以于2005年12月20日转让全部股份?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不可以。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单元二 保险法律制度


  习题演练


  【例题·单选题】根据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保险人解除合同的权利,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一定期限不行使而消灭。该期限为()。


  A.3个月B.2年


  C.30日D.1年


  【答案】C


  【解析】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该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例题·单选题】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保险合同成立时间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投保人支付保险费时,保险合同成立


  B.保险人签发保险单时,保险合同成立


  C.保险代理人签发暂保单时,保险合同成立


  D.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保险人同意承保时,保险合同成立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保险合同的订立。根据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


  【例题·单选题】根据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保险经纪人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保险经纪人是专门从事保险经纪活动的个人


  B.保险经纪人是投保人的代理人


  C.保险经纪人是保险人的代理人


  D.保险经纪人可以依法收取佣金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保险经纪人。选项A:保险经纪人是专门从事保险经纪活动的单位,而不能是个人。选项BC:保险经纪人既不是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也不是任何一方的代理人。选项D:保险经纪人可以依法收取佣金。


  【例题·单选题】李某为其母亲赵某投保人寿险,在确定具体受益人时李某与赵某发生了分歧。下列关于如何确定受益人的表述中,符合保险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受益人只能是李某


  B.受益人只能是赵某


  C.受益人可以由李某指定,但必须经赵某同意


  D.受益人只能由赵某指定


  【答案】C


  【解析】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受益人。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未经被保险人同意的,法院应认定指定行为无效。


  【例题·单选题】甲公司购进一台价值120万元的机器设备,向保险公司投保。保险合同约定保险金额为60万元,但未约定保险金的计算方法,后保险期间发生了保险事故,造成该设备实际损失80万元;甲公司为防止损失的扩大,花费了6万元施救费。根据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支付给甲公司的保险金的数额是()。


  A.46万元B.60万元


  C.80万元D.86万元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保险合同。根据规定,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本题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是1:2,保险公司应该承担保险赔偿金80×1/2=40万元,甲公司为防止损失的扩大,花费了6万元施救费也由保险人承担,所以保险公司应当支付给甲公司的保险金的数额是40+6=46万元。


  【例题·单选题】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财产保险合同中的被保险人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A.5年B.2年


  C.1年D.20年


  【答案】B


  【解析】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5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例题·单选题】2014年10月,向某为自己18岁的儿子投保了一份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合同。2017年向某的儿子因抑郁*身亡,向某要求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下列关于保险公司承担责任的表述中,符合保险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也不退还保险费


  B.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也不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C.保险公司应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D.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答案】C


  【解析】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被保险人*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被保险人*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本题中2017年向某的儿子*自合同成立已经超过2年,所以保险人应当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例题·多选题】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对某些人员具有保险利益。该人员包括()。


  A.投保人的父亲


  B.投保人赡养的伯父


  C.投保人抚养的外甥女


  D.投保人的妻子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保险利益原则。根据规定,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本人;配偶、子女、父母;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例题·多选题】刘妻张某为刘某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后二者离婚,刘某另娶关某为妻,次年刘某遇车祸意外身亡,当事人对保险合同约定的受益人发生争议,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若合同约定的受益人为法定继承人,则受益人为关某


  B.若合同约定的受益人为刘某的妻子,则受益人为关某


  C.若合同约定的受益人为刘某的妻子,则受益人为张某


  D.若合同约定的受益人为刘某的妻子张某,则受益人为张某


  【答案】AC


  【解析】当事人对保险合同约定的受益人存在争议,除投保人、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之外另有约定外,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受益人约定为“法定”或者“法定继承人”的,以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为受益人(选项A正确);(2)受益人仅约定为身份关系,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同一主体的,根据保险事故发生时与被保险人的身份关系确定受益人;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不同主体的,根据保险合同成立时与被保险人的身份关系确定受益人(选项B错误、选项C正确);(3)受益人的约定包括姓名和身份关系,保险事故发生时身份关系发生变化的,认定为未指定受益人(选项D错误)。


  【例题·多选题】根据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属于保险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有()。


  A.投保人故意隐瞒与保险标的有关的重要事实,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


  B.投保人谎称发生保险事故的


  C.投保人在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时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的


  D.投保人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重大过失的


  【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核保险合同的解除。选项A: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选项B:未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选项C: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选项D不是保险人解除合同的法定事由。


  【例题•多选题】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声称发生保险事故,并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请求的,保险人()。


  A.有权拒绝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


  B.应当继续履行保险合同,加倍收取保险费


  C.可以解除保险合同,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D.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


  【答案】AD


  【解析】本题考核保险合同的解除。《保险法》第27条第1款规定,未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


  【例题·多选题】下列关于保险代位求偿权的表述中,符合《保险法》规定的有()。


  A.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人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B.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对第三人请求赔偿的权利的,该放弃行为无效


  C.因被保险人故意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可以扣减或者要求返还相应的保险金


  D.即使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故意损害保险标的而造成保险事故,保险人也不得对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行使代位求偿权


  【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核财产保险中的代位求偿制度。除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故意造成保险事故外,保险人不得对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因此选项D不符合规定。


  【例题·多选题】下列关于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人责任的表述正确的有()。


  A.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B.被保险人故意犯罪导致死亡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C.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被保险人*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D.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之日起2年内*的,保险人应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核人身保险合同的特殊条款。根据规定,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被保险人*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被保险人*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外,因此选项C错误。


  【例题·判断题】人身保险合同订立后,因投保人丧失对被保险人的保险利益,当事人主张保险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答案】×


  【解析】人身保险合同订立后,因投保人丧失对被保险人的保险利益,当事人主张保险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例题•判断题】某保险公司的代理人周某向刘某推介一款保险产品,刘某认为不错,于是双方约定了签订合同的时间。订立保险合同时,刘某无法亲自到场签字,就由周某代为签字。后刘某缴纳了保险费。此时,应视为刘某对周某代签字行为的追认。()


  【答案】√


  【解析】本题考核保险合同的订立。投保人或者投保人的代理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没有亲自签字或者盖章,而由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代为签字或者盖章的,对投保人不生效。但投保人已经交纳保险费的,视为其对代签字或者盖章行为的追认。


  【例题·判断题】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金额可以超过保险价值。()


  【答案】×


  【解析】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部分无效。


  【例题•判断题】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未通知被保险人的,人民法院应认定指定行为无效。()


  【答案】×


  【解析】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未经被保险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应认定指定行为无效。


  【例题•判断题】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未通知保险人,保险人主张变更对其不发生效力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答案】√


  【解析】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变更受益人“未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主张变更对其不发生效力。


  【例题•判断题】受益人和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不确定死亡顺序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答案】√


  【解析】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例题•判断题】保险人已向投保人履行了保险法规定的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保险标的受让人以保险标的转让后保险人未向其提示或者明确说明为由,可以主张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不生效。()(2019年新增)


  【答案】×


  【解析】保险人已向投保人履行了保险法规定的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保险标的受让人以保险标的转让后保险人未向其提示或者明确说明为由,主张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不生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例题•判断题】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依照保险法规定,请求保险人承担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合理费用,保险人可以以被保险人采取的措施未产生实际效果为由进行抗辩。()(2019年新增)


  【答案】×


  【解析】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依照保险法规定,请求保险人承担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合理费用,保险人以被保险人采取的措施未产生实际效果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例题·判断题】保险人获得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的情况已经通知到第三者,第三者又向被保险人作出赔偿,保险人主张代位行使请求赔偿的权利,第三者不得以其已经向被保险人赔偿为由进行抗辩。()(2019年新增)


  【答案】√


  【解析】本题考核财产保险的代位求偿。保险人获得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的情况已经通知到第三者,第三者又向被保险人作出赔偿,保险人主张代位行使请求赔偿的权利,第三者以其已经向被保险人赔偿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单元三 票据法律制度


  习题演练


  【例题·单选题】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在票据上更改特定记载事项的,将导致票据无效。下列各项中,属于该记载事项的是()。


  A.付款人名称


  B.收款人名称


  C.付款地


  D.出票地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票据的记载事项。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


  【例题·单选题】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支票的持票人对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在一定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该期限是()。


  A.3个月B.6个月


  C.12个月D.2年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票据权利的消灭。根据规定,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票据时效,自出票日起6个月。


  【例题·单选题】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汇票债务人可以对任何持票人行使抗辩权的事由是()。


  A.汇票债务人与出票人之间存在合同纠纷


  B.汇票债务人与持票人的前手存在抵销关系


  C.背书不连续


  D.出票人存入汇票债务人的资金不够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票据抗辩。选项C属于“对物抗辩”,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任何持票人提出抗辩。


  【例题·单选题】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票据伪造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票据伪造是指无权更改票据的人变更票据金额的行为


  B.被伪造人应向善意且支付了对价的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


  C.票据上有伪造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


  D.伪造人因未在票据上以自己的名义签章,故不承担票据责任之外的民事责任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票据伪造。A属于票据变造不是伪造;被伪造签章者不承担票据责任,故持票人即使是善意取得,对被伪造人也不能行使票据权利。B不正确;票据上有伪造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C正确;对伪造人而言,由于票据上没有以自己名义所作的签章,因此也不承担票据责任。但是,如果伪造人的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应承担刑事责任。D不正确。


  【例题•单选题】甲公司为购买货物而将所持有的汇票背书转让给乙公司,但因担心以此方式付款后对方不交货,因此在背书栏中记载了“乙公司必须按期保质交货,否则不付款”的字样,乙公司在收到票据后没有按期交货。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背书无效


  B.背书有效,乙的后手持票人应受上述记载约束


  C.背书有效,但是上述记载没有汇票上的效力


  D.票据无效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汇票的背书。根据规定,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本题中,在背书栏中记载了“乙公司必须按期保质交货,否则不付款”属于所附条件,是无效的,但不影响票据的效力。


  【例题·单选题】甲公司在向乙银行申请贷款时以一张银行承兑汇票作质押担保。下列关于甲公司汇票质押生效要件的表述中,符合票据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甲公司只须和乙银行签订该汇票的质押合同即可生效


  B.甲公司只须将该汇票交付乙银行占有即可生效


  C.甲公司只须向乙银行作该汇票的转让背书即可生效


  D.甲公司只须在该汇票上记载“质押”字样、乙银行名称并签章即可生效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质押背书。《票据法》规定,质押时应当以背书记载“质押”字样。因此选项D正确。


  【例题·单选题】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支票的下列记载事项中,出票人可以授权补记的是()。


  A.出票日期B.出票人签章


  C.付款人名称D.收款人名称


  【答案】D


  【解析】支票上的金额和收款人名称可以授权补记。


  【例题·单选题】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本票的相对记载事项的是()。


  A.收款人名称


  B.出票日期


  C.出票地


  D.确定的金额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本票的记载事项。选项ABD属于绝对应记载事项。本票的相对应记载事项包括付款地和出票地。


  【例题·多选题】下列票据中,在丧失后可以挂失止付的有()。


  A.已承兑银行承兑汇票


  B.支票


  C.未承兑商业承兑汇票


  D.未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


  【答案】AB


  【解析】本题考核票据的挂失止付。根据规定,已承兑的商业汇票、支票、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以及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丧失,可以由失票人通知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挂失止付。未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以及未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丧失,不得挂失止付。


  【例题·多选题】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属于汇票背书行为无效的有()。


  A.附有条件的背书


  B.只将汇票金额的一部分进行转让的背书


  C.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予二人或二人以上的背书


  D.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其后手又进行背书转让的


  【答案】BC


  【解析】本题考核票据背书无效的情形。根据规定,附有条件的背书,条件无效,背书有效;A不选。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其后手又进行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票据责任,背书本身还是有效的;D不选。


  【例题·多选题】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汇票不得背书转让的有()。


  A.汇票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


  B.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


  C.汇票被拒绝付款的


  D.汇票被拒绝承兑的


  【答案】ACD


  【解析】汇票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汇票责任。


  【例题·多选题】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汇票持票人行使追索权时可以请求被追索人清偿的款项有()。


  A.汇票金额自到期日起至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计算的利息


  B.发出通知书的费用


  C.因汇票金额被拒绝支付而导致的利润损失


  D.因汇票金额被拒绝支付导致追索人对他人违约而支付的违约金


  【答案】AB


  【解析】本题考核票据追索权。追索权可以请求的金额包括:被拒绝付款的汇票金额;汇票金额自到期日或者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取得有关拒绝证明和发出通知书的费用。


  【例题·判断题】甲公司签发一张由自己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交付给乙公司,乙公司在票据背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并签章后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又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在该票据到期日后5天内向甲公司请求付款时遭到拒绝。此时,丁公司只能向丙公司行使追索权。()


  【答案】×


  【解析】汇票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此时丁可以向甲、丙追索。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乙对丁不承担票据责任。


  【主观题演练】


  【(一)·简答题】


  2018年5月16日,甲公司签发一张转账支票交付给同城的乙公司,该支票记载了付款日期,但未记载票面金额和收款人名称,乙公司收到该支票后,其财务人员对票面金额和收款人名称进行了补记,补记后的票面金额为20万元。乙公司在5月25日向甲公司开户行提示付款,遭到退票。甲公司开户行退票理由如下:


  (1)支票上票面金额和收款人名称记载与其他内容记载的字体不一致,显然不是出票人所记载;


  (2)支票上记载了付款日期。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开户行的退票理由(1)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本题考核支票的记载事项。


  不成立。


  根据规定,支票上的金额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的支票,不得使用,即出票人可以授权收款人就支票金额补记。支票上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的,出票人可以授权收取支票的相对人补记,也可以由相对人再授权他人补记。


  (2)甲公司开户行的退票理由(2)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本题考核支票的记载事项。


  不成立。


  根据规定,支票限于见票即付,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另行记载付款日期的,该记载无效。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


  【(二)·简答题】2014年10月20日,甲向乙购买一批原材料,价款为30万元。因乙欠丙30万元,故甲与乙约定由乙签发一张甲为付款人、丙为收款人的商业汇票,乙于当日依约签发汇票并交付给丙,该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


  2014年11月15日,丙向甲提示付款时,甲以乙交货不符合合同约定且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为由拒绝付款。


  要求: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以乙交货不符合合同约定为由拒绝付款的理由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理由不成立。根据规定,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题目中,持票人丙与甲之间并没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所以甲不能以乙交货不符合约定为由拒绝付款。


  (2)甲以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为由拒绝付款的理由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理由不成立。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为见票即付。所以甲不能以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为由拒绝付款。


  【(三)•简答题】


  2010年3月8日,某食品厂向某面粉厂购买面粉20吨,货款共计12万元。同日,食品厂向面粉厂出具了以自己为出票人、其开户行A银行为付款人、面粉厂为收款人、票面金额为12万元的见票即付的商业汇票一张,并在该汇票上签章。


  3月20日,面粉厂向某机械厂购买一台磨面机,价款为12万元,因此欲将其所持汇票背书转让给机械厂。机械厂要求对该汇票提供票据保证,鉴于养鸡场欠面粉厂12万元货款,于是面粉厂请求养鸡场提供担保。后养鸡场在汇票上记载“保证”字样并签章,但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和保证日期。


  3月27日,面粉厂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机械厂。4月2日,机械厂持票向A银行提示付款。A银行以食品厂经营状况不景气、即将解散为由拒绝付款,并作成退票理由书交给机械厂。机械厂欲行使追索权。


  要求: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本案例中,谁是被保证人?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出票人为被保证人。根据规定,保证人在汇票或者粘单上未记载被保证人的名称的,未承兑的汇票,以出票人为被保证人。本题是见票即付的汇票,无需承兑,所以出票人为被保证人。


  (2)本案例中,保证日期为哪一天?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保证日期是2010年3月8日。根据规定,保证人在汇票或者粘单上未记载保证日期的,以出票日期为保证日期。本题的出票日期是2010年3月8日,则保证日期是2010年3月8日。


  (3)机械厂可向哪些人行使追索权?


  【答案】机械厂可向食品厂、面粉厂、养鸡厂行使追索权。


  【(四)·简答题】甲公司购买乙公司价值30万元的办公用品,向乙公司出具了一张以A银行为付款人、票面金额为30万元的定日付款汇票。乙公司收到汇票后,向A银行提示承兑,A银行予以承兑。后乙公司为偿付所欠丙公司30万元货款,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并在背书时记载“禁止转让”字样。丙公司购买原材料时,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债权人丁。丁于该汇票付款期限届满时,向A银行提示付款,A银行以甲公司账户资金余额不足为由拒绝付款,并作成拒绝付款证明交给丁。


  要求: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A银行拒绝付款的理由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不成立。根据规定,承兑人不得以其与出票人之间的资金关系来对抗持票人,拒绝支付汇票金额。本题中,A银行对汇票承兑后即为票据的主债务人,不能以甲公司的账户余额不足为理由拒绝向持票人丁付款。


  (2)丁可以向哪些人行使追索权?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丁可以向丙公司(前手背书人)、甲公司(出票人)和A银行(承兑人)行使追索权。根据规定,被追索人包括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另外根据规定,背书人(乙公司)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丙公司)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乙公司)对其后手(丙公司)的被背书人(丁)不承担保证责任。本题中,由于乙公司向丙公司转让票据时记载了“禁止转让”字样,因此乙公司对丙公司后手的被背书人丁不承担票据责任,丁不能向乙公司行使追索权。

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点练习题:金融法律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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