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符合城区小学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虽年满6周岁但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新区户籍儿童,向学区学校办理延缓入学手续,由学区学校报新区教育教育发展中心审批。上年度已办理延缓入学的儿童,向新区教育发展中心报名。各小学不得以任何名义招收未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
二、招生原则
根据城区内各小学招生计划和生源分布状况,按照相对就近划片免试入学。
三、招生办法
宁波前湾新区中小学招生均通过网上报名。宁波前湾新区常住适龄儿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监护人通过“宁波市幼儿园入园、义务教育入学报名招生系统”(以下简称招生管理系统,网址:http://nb.zjzwfw.gov.cn)或“浙里办”APP进行入学报名。学校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按下列先后顺序录取(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或其父母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取得时间,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7日)。
第一批: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以父母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为依据认定)三者一致,均在义务段学校施教区的;
第二批:适龄儿童户籍自出生之日起申报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户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户籍和住房(以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为依据认定)均在义务段学校施教区的;
第三批: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户籍一致,都在义务段学校施教区内,而无相应房产的;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户籍一致,都在义务段学校施教区内,但同一套房子内已有其他家庭的孩子在城区小学就读的,视同无相应房产;
第四批:适龄儿童父母在义务段学校施教区内有房产(以父母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为依据认定)而无户籍,且同一套房子内无其他家庭的孩子在城区小学就读。
适龄儿童报名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会如数录取;报名人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数时,则按第一、二、三、四批次依次招生。
A.先招收第一批次适龄儿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学校按照户籍获得时间或户籍迁入本学区时间为先后顺序实施招生。未能录取的适龄儿童由新区教育发展中心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B.招收第一批次适龄儿童后,学校有剩余学位,则依次招收第二、第三批次适龄儿童。当招收上一批次后学校尚有剩余学位而不能全部招收下批次时,学校可以按照户籍获得时间或户籍迁入本学区时间为先后顺序实施招生。
C.学校招收第三批次适龄儿童后尚有剩余学位的,按照父母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取得的时间先后顺序实施招生(同一套房子内无其他家庭的孩子在城区小学就读)。超出学额部分由新区教育发展中心统筹安排。
四、施教区划分
世纪城实验小学学区:世纪城(白鹭园、清芷园、竹溪园、香颂园、御海苑、博文苑、观澜苑、揽月苑、聚江苑、赏江苑);
滨海小学学区:世纪城(汀兰苑、汀香苑、江岚苑、翠湖苑);绿地(听海苑、逸海苑、丽海苑、德海苑、繁海苑、思海苑、耀海苑、茗海苑、茹海苑、旭海苑、泰海苑、湘海苑、杰海苑、尊海苑、俊海苑);
海韵小学学区:合生国际名都已交房小区;卓越(颐蓝湾花苑、伊水湾花苑、风鹭湾花苑、晨曦湾花苑、悦畔湾花苑、和熙湾花苑、珑澜苑);碧桂园(澄碧苑、掬月苑、香湾苑、钓云苑、闻荷苑、海汐苑、天荟苑、流云苑、抚风苑、名轩苑、皓海苑、逸涛苑、听涛苑);融创(澜璟园、澜臻园、融望园、雍荣园、雍贤园、望澜园、望臻园、睿博园);港中旅(锦潮湾花苑、锦涵湾花苑、锦虹湾花苑、锦云湾花苑、锦霞湾花苑);
观塘湖小学(暂名)学区:海泉湾(海涵苑、海和苑);祥源(云棠苑、仙踪苑、晴空苑、初晴苑、星澈苑、星烁苑、花间苑、皓月苑);中南润海名庭;丽景吉璟府;达智路81号。
海真学校(暂名)学区:旭辉世外城;绿地(雅海苑、丽林苑);
上述施教区划分仅限2023年,根据教育事业发展实际每年可能会有所调整。世纪城实验小学的一年级新生都安排到该校北校区就读(宁波前湾新区芦苇路808号)。
五、网上报名及报到注册办法
报名时间:2023年5月18日—5月22日(逾期不再受理)
1.监护人通过“宁波市幼儿园入园、义务教育入学报名招生系统”(以下简称招生管理系统,网址:http://nb.zjzwfw.gov.cn)或“浙里办”APP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注册账号后,通过授权登录招生管理系统,完成学生基本信息填写,进入“前湾新区”报名通道,选择“城区板块(不含流动人口积分入学)”入口,按照身份类别,登记信息。
需要上传的资料有:
(1)户口簿;
(2)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限住宅房,且须父母完全产权);
(3)出生证;
(4)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如父母不在同一户籍的提供结婚证等)。
5月21日—22日在前湾社工委党群服务中心3号、5号窗口设置报名业务咨询服务点,可以指导网上报名有困难的家长进行网上报名操作。
网上报名后,学校进行审核、录取,录取结果将会以短信或电话等形式通知家长。
审核后需线上或现场补交材料的,会以短信或电话形式告知家长,线上或现场补交材料时间、地点以各校通知为准。
2.符合《关于做好宁波前湾新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第六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学生请随带材料到新区教育发展中心(滨海一路69号三楼)进行报名。
3.报到注册:
报到时间、地点、随带材料等信息与录取结果一并通知。
六、其他
1.常住户籍儿童中去年未入学但已办延缓入学手续的适龄儿童均按今年划分的学区学校报名入学,未办延缓入学手续的适龄儿童由新区教育发展中心统一安排。今年应入学的适龄儿童,无正当理由不入学或未到学区学校办理延缓入学手续的,要依法追究其父母或其监护人的责任。其以后的入学由新区教育发展中心根据各校招生余缺情况统一安排。
2.2016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户籍由外地迁入城区或户籍在外地的未入学儿童,持《户口簿》及迁入前原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延缓入学证明到新区教育发展中心备案后报名。已在其他学校读过一年级者,不得借故离开原学校去另一所学校重新就读。
3.当年已由民办学校或其他小学录取的新生,不再安排入学。自愿放弃施教区学校入学资格,就读于民办学校或施教区外学校以后又想转回施教区学校的,不再视其为本施教区学生,由新区教育发展中心统一安排就读。
4.适龄儿童的家长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必须真实,若有虚假,一经查实,不予录取。
本招生办法由新区教育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世纪城实验小学:82353202、82353207;
滨海小学:82373611、82373699;
海韵小学:23452829、23452831;
观塘湖小学:89280313、89280322;
海真学校:89280313、8928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