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大全网:为您推荐欢迎大家免费试听!!祝您取得优异成绩。"target=_blank>权利质押1.有价证券:交付(登记)设立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

全国中级会计师考试真题_中级会计师考试真题考点解析:《经济法》权利质押

时间:2023-06-14 00:17:01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 target=_blank>®文档大全网:为您推荐欢迎大家免费试听!!祝您取得优异成绩。 " target=_blank>

权利质押

1.有价证券:交付(登记)设立

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有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2.基金份额、股权:登记设立

(1)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2)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3.知识产权:登记设立

(1)质权自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2)以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4.应收账款:登记设立

(1)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2)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考点练习:多选题

下列关于权利质押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以知识产权出质的,质权自合同签订时设立

B.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C.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D.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

【答案】BCD

【解析】选项A:以知识产权出质的,质权自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中级会计师考试真题考点解析:《经济法》权利质押.doc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thD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