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如何备考 知乎|2020司法考试备考背诵知识点:商标权的内容

副标题:2020司法考试备考背诵知识点:商标权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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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点商标权的内容

  一、专用权

  专用权,是指商标权主体对其注册商标依法享有的自己在指定商品或服务上独占使用的权利。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二、许可权

  (1)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2)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3)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在许可合同有效期内向商标局备案并报送备案材料。备案材料应当说明注册商标使用许可人、被许可人、许可期限、许可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范围等事项。

  (4)商标许可使用的类型主要有独占使用许可、排他使用许可、普通使用许可等。

  三、转让权

  (1)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注册商标的转让要经过商标局的核准)

  (2)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转让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未一并转让的,由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未改正的,视为放弃转让该注册商标的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3)注册商标专用权因转让以外的继承等其他事由发生移转的,接受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当事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手续。

  四、续展权

  (1)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2)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

  (3)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

  (4)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五、标示权

  商标注册人使用注册商标,有权标明“注册商标”字样或者注册标记。在商品上不便标明的,可以在商品包装或者说明书以及其他附着物上标明。

  六、禁止权

  (1)商标禁止权是指商标权人依法享有的禁止他人不经过自己的许可而使用注册商标和与之相近似的商标的权利。

  (2)商标禁止权的范围比商标专用权的范围广。

  ①商标权人既可以禁止他人擅自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假冒注册商标行为”。

  ②商标权人也可以禁止他人擅自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混淆的“仿冒注册商标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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