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如何备考 知乎:2020司法考试备考背诵知识点:著作权的客体

副标题:2020司法考试备考背诵知识点:著作权的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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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点著作权的客体

  一、作品的概念

  著作权的客体——作品。

  (一)何为作品

  作品,指文学艺术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2条)。

  1.作品是一个人思想和情感的表达

  版和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是一种与生俱来的神圣的权利,这是著作权与专利权最根本的区别,前者重在表达自我的思想,后者则是一种技术方案。

  2.著作权不保护思想观念,只保护思想观念的表达方式

  作品是对思想观念的独创性表达,思想观念不是著作权的保护对象,但当人通过独创性的活动把这种思想变成一段文字的时候,这段文字构成了作品。除此之外,人的创意、点子、思路、观念、构思、概念、原则、客观事实都不属于著作权的保护对象。

  3.著作权是个人意志的成果

  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不适用《著作权法》,因为其体现的是国家和政府的意志,不属于任何个人智力创作成果,故不能被个人独自利用。

  【注意】若为私人独创译作而非官方译文则可以享有著作权。

  4.违禁作品是否受著作权保护

  根据著作权自动取得原则,任何作品自创作完成之日起,都能依法自动取得著作权。如果著作权人以违反宪法和法律的方式行使著作权,或者作品的内容违反宪法和法律,国家有权禁止该作品的出版和传播。

  违禁作品是一个事后概念,有待相关著作权管理部门或司法机关的认定。一旦被认定为违禁作品,作者拥有著作权,理论上也受著作权法的保护,但是著作权是无法行使的。

  (二)作品的特征

  1.独创性

  其含义有二:一是作品系独立创作完成,而非剽窃之作;二是作品必须体现作者的个性特征,属于作者智力劳动创作结果,即具有创作性。独创性存在于作品的表达之中,作品中所包含的思想并不要求必须具有独创性。著作权法保护作品的表达,不保护作品所包含的思想或主题。由不同作者就同一题材创作的作品,只要作品的表达系独立完成并且具有创作性,应当认定作者各自享有独立的著作权。作品的表达是作品形式和作品内容的有机整体。

  2.能够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

  作品须能被他人客观感知,具有一定的物质表达方式,其次能通过印刷、绘画、录制等手段予以复制。

  须为创造性智力成果(劳动活动、体育活动不属于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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