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权利能力
1、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2、胎儿的应留份额问题
3、死者的人格利益保护问题
(二)民事行为能力
1、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分类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在18岁以上,精神正常
(2)限制行为能力
(3)无行为能力
2、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救济
(1)纯获利益的行为有效
(2)在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范围内的行为有效
(3)超出民事行为能力范围实施的行为效力待定
(4)超出民事行为能力实施的单方民事行为属于无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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