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题 甲与乙系夫妻关系,四年前乙下落不明。甲提起离婚之诉。对于该起诉,法院应如何处理?( )
A.法院应不予受理,并告知甲应当依照特别程序申请宣告乙死亡
B.法院应不予受理,并告知甲应先依照特别程序申请宣告乙为失踪人
C.法院应当受理,但在受理后应当裁定中止诉讼,并依照特别程序认定乙为失踪人后,再对离婚之诉作出判决
D.法院应当受理,并向乙公告送达有关的诉讼文书
【正确答案】:D 【考点】一方下落不明的离婚之诉
【详解】根据《民诉意见》第151条规定,本题应选D。
第32题 A是方正大同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其与B签订合同约定由B作为方正大同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出资人,合同约定由A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B为名义股东,则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A与B因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无效
B.A与B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A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B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C.B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A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D.A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可以支持
【正确答案】:B 根据《公司法解释(三)》第25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 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 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前款规定的实际出 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 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利 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B选项正确。
第33题 关于连带责任的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作家石山先生发现名为“我是作家”的网友在自己的博客内提供其所著《天下》小说的收费下载,遂向该网站提出申请,要求删除此篇博客或断开链接,但网站收到通知后仍未采取必要措施,使得该网友继续因此获利,对于通知之后扩大的损失该网站应与该网友承担连带责任
B.方某购买位于湖南“楼坚强”小区住宅楼,结果在入住前1个月整栋楼倒塌,造成方某高额损失,对于该损失应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C.陈婆婆因不满拆迁公司提出的条件,拒绝拆迁造成工期延误。开发商陈寺福对拆迁工人说,你们拆旁边房子的时候把他们厨房的房顶砸烂,没法用水他们就会搬了,拆迁工人依此行事,造成厨房内择菜的陈婆婆受伤,对此造成的损失应由拆迁公司负责,支招的陈寺福无需担责
D.张三、李四、王五将赵大打伤,考虑到李四家境不好,拿不出多少赔偿金,赵大仅起诉要求张三、王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C 本题主要考查《侵权责任法》中与连带责任相关的问题。A项:本项为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连带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6条规定,本项中,在石山先生通知网站后,网站并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造成损害继续扩大,根据这一法条,该网站应当与侵权的该网友承担连带责任。A项正确,不当选。 B项:建筑物倒塌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86条第1款规定,本选项中,建筑物倒塌造成业主的损失,应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B项正确,不当选。C项:教唆帮助侵权。根据《侵权责任法》第9条第1款规定,本选项中,陈寺福的支招属于教唆行为,造成的损失应当与具体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拆迁工人的行为属于执行职务,按照用工单位责任的规定应当由拆迁公司与教唆人陈寺福承担连带责任。C项错误当选。D项:连带责任中被侵权人对侵权人的选择权。根据《侵权责任法》第13条的规定,这一规定对被侵权人的选择权予以明确确认,因此赵大可以选择起诉部分责任人。D项正确不当选。
第34题 下列关于第二审程序的说法中正确的是哪项?( )
A.驳回上诉不一定用判决形式
B.一审判决解除收养关系,二审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上诉人撤回上诉,一审判决不生效
C.当事人对二审生效判决不服的,法院应当告知其另行起诉
D.二审法院认为不应由法院受理的,应当直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再由一审法院驳回起诉
【正确答案】:A A对裁定的上诉要用裁定驳回上诉。B二审中撤回上诉的,一审判决应当生效。C对二审生效判决不服,应当告知其按申诉处理。D二审认为不应受理的,可以直接裁定撤销原判,驳回起诉。
第35题 下列关于执行程序的说法中正确的是哪项?( )
A.法院生效的调解书可以由一审法院同级的被执行人住所地法院执行
B.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C.执行中达成和解的,可以撤回申请或者申请执行法院依据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
D.被执行人按法定程序分立为两个或多个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裁定由分立后存续的企业按照其从被执行企业分得的资产占原企业总资产的比例对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B 法院生效的调解书,由一审法院或者与一审法院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法院执行,故A项错误,不选。《民事诉讼法》第202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当事人也可以提出执行异议,比如对执行行为不当的异议,故8项正确,应选。执行和解,和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也不能申请作出调解书,故C项错误,不选。根据《执行规定》第79条,被执行人按法定程序分立为两个或多个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分立后存续的企业按照分立协议确定的比例承担债务;不符合法定程序分立的,裁定由分立后存续的企业按照其从被执行企业分得的资产占原企业总资产的比例对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第36题 关于证人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王某是未成年人,因此,王某没有证人资格,不能作为证人
B.原告如果要在诉讼中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并经法院许可
C.甲公司的诉讼代理人乙律师是目击案件情况发生的人,对方当事人丙可以向法院申请乙作为证人出庭作证,如法院准许,则乙不得再作为甲公司的诉讼代理人
D.李某在法庭上宣读未到庭的证人的书面证言,该书面证言能够代替证人出庭作证
【正确答案】:C 【考点】证人证言
【详解】根据《民事诉讼法》第70条规定,可以得出如下两点结论:首先,证人资格与年龄无必然的 关系,未成年人只要能够正确表达意志,就可以作为证人。这一点同样为《民诉证据规定》第53条所坚 持,所以A选项错误。其次,证人作证的方式应当是出庭,只有在“确有困难”的情况下才允许证人以出 具书面证言的方式作证。即便如此,该书面证言仍应当接受质证。因此不能认为书面证言可似代替证人出 庭作证,D选项错误。又根据《民诉证据规定》第54条第1款规定,所以B选项也是错误的。根据《律 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第156条规定,C选项的表述,还可以从所谓“证人优位性”的角度加以理解。
第37题 甲、乙、丙等人设立长江汽配有限责任公司。在公司的经营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假设公司章程均无相关规定,则其中需要经过长江公司股东会特别表决通过才能生效的事项是哪个?( )
A.甲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自己的股权
B.乙准备将自己的全部股权转让给不是公司股东的丁
C.丁接受乙的股权成为公司股东后,需要相应变更公司章程中股东姓名的记载事项
D.丙提议将公司形式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正确答案】:D 根据《公司法》第75条规定,A项不符合题意。根据《公司法》第72条第2款规定,可知 B项不符合题意。根据《公司法》第74条规定,C项不符合题意。根据《公司法》第44条规定,可知只 有D项才是需要经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特别表决通过才能生效的事项。
第38题 甲公司拖欠乙银行的贷款80万元一直未还,乙银行向甲公司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支付令的申请条件,因此制作了支付令。下列哪一项说法是正确的?( )
A.如果在向甲公司送达支付令时,甲公司拒绝接受,人民法院可以留置送达
B.如果甲公司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人民法院对异议理由是否成立应进行审查
C.如果甲公司在法定期间向法院书面说明目前还钱有困难并在1个月后还清,则支付令可不生效
D.如果甲公司在法定期间未提出书面异议也未履行义务,则乙银行可以依据支付令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还钱
【正确答案】:A 根据《民诉意见》第220条规定,选项A是正确的。根据《民诉意见》第221条规定,选项 B、C是不正确的。人民法院依法制作并向债务人送达支付令后,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93条第2款和第3款的规定,债务人应"-3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间内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本案支付令因债务人未在法定期间提出异议而产生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因此,选项D是不正确的。
第39题 张某和孙某是邻居,一天,张某到外地出差,结果生急病被困在当地。张某家里养了一只宠物犬,因无人照料不停地吠叫。孙某不忍心小狗挨饿,于是破窗而人,将小狗抱回自己的家中。孙某为狗买饲料 花费了300元,给小狗洗澡时,小狗四处乱窜,打破了孙某家中昂贵的花瓶,孙某修复花瓶花费了2000元。张某回来后却不愿支付相关费用。以下说法正确的是哪项?( )
A.张某拒绝支付相应费用,孙某可以立即将小狗变卖
B.张某有权要求孙某赔偿窗户的损失
C.孙某有权要求张某支付劳务报酬
D.孙某有权要求张某支付花瓶修复费和饲料费
【正确答案】:D 管理人可以要求受益人偿付必要的费用,包括在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直接支出的费用和在该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因此D正确。无因管理人无权请求本人支付报酬,因此C错误。由于管理人在管理环节没有过错,因此虽损坏张某的窗户,但是不构成侵权,不负担赔偿责任,B错误。张某可以留置小狗,但是不能直接将其变卖。故A项错误,不选。
第40题 个体工商户甲将其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一并抵押给乙银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期间,甲未经乙同意以合理价格将一台生产设备出卖给丙。后甲不能向乙履行到期债务。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该抵押权因抵押物不特定而不能成立
B.该抵押权因未办理抵押登记而不能成立
C.该抵押权虽已成立但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D.乙有权对丙从甲处购买的生产设备行使抵押权
【正确答案】:C 【考点】特殊抵押权
第41题 某农场与某铁路局订立了货物联运合同,发运5000立方米木材。该批货物经铁路运至大连市,又由大连市某海运公司从海路运至上海市,再由某汽车运输公司从上海市运至终点站。当收货入到汽车运输公司提货时,发现短少250立方米木材。收货人遂向菜农场、铁路局、海运公司、汽车运输公司交涉,但有关单位互相推卸责任。收货人只能诉诸法律。法院应判决由谁来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
A.某农场
B.铁路局
C.海运公司
D.汽车运输公司
【正确答案】:B 《合同法》第317条规定,多式联运经营人负责履行或者组织履行多式联运合同。对全程运输享有承运人的权利,承担承运人的义务。第318条规定,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承担义务。所以在本题中,铁路局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42题 下列有关民事诉讼中实行公开审判的表述哪项是正确的?( )
A.公开审判是指法院审理案件和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的制度
B.对于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
C.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属于法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
D.离婚案件只能不公开审理
【正确答案】:C A项漏掉了“除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这一限制条件,不适当地将公开审判原则绝对化了。故 A错误。B项中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是必须不公开审理的,而不是依当事人申请,故B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0条规定,C项正确,D项中的离婚案件属于依当事人申请可以不公开审理的案件,故D项错误。
第43题 甲、乙、丙三人共同设立云台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分别为70%、25%、5%。自2005年开始,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股东之间互不配合,不能作出任何有效决议,甲提议通过股权转让摆脱困境被其他股东拒绝。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只有控股股东甲可以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
B.只有甲、乙可以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
C.甲、乙、丙中任何一人都可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
D.不应解散公司,而应通过收购股权等方式解决问题
【正确答案】:B 【考点】司法判决解散
【详解】根据《公司法》第183条的规定,本题中,自2005年开始,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股东之间互不配合,不能作出任何有效决议,公司的经营已经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而且,在股东甲提议通过股权转让来摆脱困境时,又被其他股东拒绝,显然无法通过其他途径来解决问题,故选项D错误。在此情况下,持有公司全部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法院解散公司。本题中,甲、乙、丙三人出资比例分别为70%、25%、5%,且题干中未指出公司章程另行约定,故应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甲、乙二人的表决权均超过10%,有权提起公司解散之诉,而丙的表决权不足10%,无权提起公司解散之诉。故选项A和选项C错误,选项B正确。
第44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并购协议:“甲公司以1亿元收购乙公司在丙公司中51%的股权。若股权过白后,甲公司未支付收购款,则乙公司有权解除并购协议。”后乙公司依约履行,甲公司却分文未付。乙公司向甲公司发送一份经过公证的《通知》:“鉴于你公司严重违约,建议双方终止协议,贵方向我方支付童约金;或者由贵方提出解决方案。”3日后,乙公司又向甲公司发送《通报》:“鉴于你公司严重违约,我方现终止协议,要求你方依约支付违约金。”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通知》送达后,并购协议解除
B.《通报》送达届,并购协议解除
C.甲公司对乙公司解除并购协议的权利不得提出异议
D.乙公司不能既要求终止协议,又要求甲公司支付违约金
【正确答案】:B
【详解】《合同法》第93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最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O”第96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寸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0”甲乙公司在并购协议中约定了解除权,乙公司在满足条件时可以解除合同,自解除的意思表示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所以B选项正确.A选项铡误。根据《合同法》第96条的规定,合同相对人可以对合同解除有异议,所以,C选项错误。《合同法》第98条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所以,D选项错误。
第45题 甲、乙婚后3年无子,乙对甲曰趋冷淡,某日乙与女同事丙出了交通事故,在处理事故过程中甲才得知乙、丙已经同居1年,甲愤然提出离婚之诉,在诉讼过程中,乙得知甲已经怀孕,而乙因此次事故丧失了生育能力,乙请求甲生下孩子并拒绝离婚,关于本案的下列说法哪项错误?( )
A.如果甲坚持离婚,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B.甲有权自己决定人工终止妊娠,乙无权对甲主张自己的生育权
C.如果甲、乙是通过协议离婚的,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甲得知自己有权获得损害赔偿,在知道后的1年后向法院提出,法院应当受理
D.甲有权向乙主张损害赔偿,但是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正确答案】:C 《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 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A项说法正确。 关于B项,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但在实务中认为生育或者不生育的权利,应该属于女方,女方的生命、 健康高于一切,无论是男方主张还是双方父母主张,都予以驳回。B项说法正确。根据《婚姻法解释 (一)》第30条规定,符合《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 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D项说法正确。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7条规定,应在 办理离婚手续1年内提出,C项错误,当选。
第46题 民事诉讼法中有关对人民法院执行行为异议的表述,下列哪一项是错误的?( )
A.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人民法院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均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异议
B.异议形式仅限于书面
C.人民法院应在十五日内审查异议理由,并作出裁定
D.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人民法院裁定不服的,可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级法院申请复议
【正确答案】:D 《民事诉讼法》第202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第47题 张某提前两周以500元订购了南方航空公司原价700元的打折机票,后因临时有事,张某于航班起飞前一小时前往售票处办理退票手续,南方航空公司规定起飞前两小时内退票按机票价格收取30%手续费。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退票手续费的规定是无效格式条款
B.张某应当支付150元的退票手续费
C.刘某应当支付210元的退票手续费
D.航空公司只能收取退票的成本费而不能收取手续费
【正确答案】:B 《合同法》第39条第2款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本题中,航空公司关于“起飞前两小时内退票按机票价格收取30%手续费”的规定实际上就属于格式条款。《合同法》第40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本题中,该格式条款本身并不存在《合同法》第52条、第53条规定的情形,另外,“起飞前两小时内退票按机票价格收取30%手续费”的规定并不是免责条款,也没有加重客户责任、排除客户的主要权利,因为飞机起飞前两小时内办理退票手续,很可能导致该机票无法在两小时内售出,造成航空公司的损失,收取手续费是让退票者分担损失的措施,并未违背公平的原则,该格式条款是有效的,故A、D选项错误。《合同法》第41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本题中的“机票价格”可以按照机票票面价格解释,也可以按照机票折后价格解释,因此应当作出不利于航空公司的解释,所以刘某应当按照购买机票的折后价格支付退票手续费,即150元,故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
第48题 下列关于管辖的说法正确的是哪项?( )
A.标的物为不动产的纠纷,不适用协议管辖
B.涉外协议管辖只能以书面形式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
C.涉外不动产纠纷只能由我国法院管辖
D.协议管辖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的,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
【正确答案】:D 标的物为不动产的纠纷和不动产纠纷不同,并不属于专属管辖。涉外协议可以以默示方式,应诉管辖。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并不排斥外国法院。
第49题 张某和李某赌博,输了1万元,李某多次向张某索要无果,非常生气。一日,李某专程找到张某说:“你再不还钱我就到公安局报案让你坐牢。”张某恳求李某不要报案,李某说:“不报案也行,除非你给钱。”张某无奈只得同意,但是又恳求李某宽限几日。最后李某同意由张某1个月内还清,但是要求张某打一个写有“欠李某1万元,保证1个月内还清”的欠条。对于张某和李某之间的法律关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是有效的法律行为
B.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C.因受胁迫而为的可撤销民事行为
D.因违法而无效的民事行为
【正确答案】:D 因赌债不具有合法性,所以本题中,张某和李某之间的法律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因此为还钱写的欠条也属于因违法而无效的民事行为。本题中张某虽然受李莱胁迫而写了欠条,但是由于行为本身是无效的,所以不存在可撤销的情形。本题应选D。
第50题 某保险公司开设一种人寿险:投保人逐年缴纳一定保费至60岁时可获得20万元保险金,保费随起保年龄的增长而增加。41岁的某甲精心计算后发现,若从46岁起投保,可限度降低保费,遂在向保险公司投保时谎称自己46岁。3年后保险公司发现某甲申报年龄不实。对此,保险公司应如何处理?( )
A.因某甲谎报年龄,可以主张合同无效
B.解除与某甲的保险合同,所收保费不予退还
C.对某甲按41岁起保计算,对多收部分保费退还某甲或冲抵其以后应缴纳的保费
D.解除与某甲的保险合同,所收保费扣除手续费后退还某甲
【正确答案】:C 根据《保险法》第32条规定,选C项。
2017年司法考试《卷三》高分突破模拟题及答案10.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