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北京法考考点:2019法考必备考点:死刑

副标题:2019法考必备考点:死刑

时间:2022-03-25 11:34:16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司法考试# 导语】成功=时间+方法,自制力是这个等式的保障。世上无天才,高手都是来自刻苦的练习。而大家往往只看到“牛人”闪耀的成绩,忽视其成绩背后无比寂寞的勤奋。以下为“2019法考必备考点:死刑”,欢迎阅读参考!更多相关讯息请关注©文档大全网!




  一、死刑

  我国的基本死刑政策是“保留死刑,严格控制死刑”。

  1.死刑的适用

  (1)总则:只能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不适用死刑情况: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审判的时候怀孕(分娩或者流产)的妇女,包括整个羁押期间(审前羁押期间,审判期间,判决后执行期间)。审判时年满75周岁的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包括故意杀 人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可以适用死刑)。

  (2)死刑的核准程序:一审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判决;复核:立即执行报请人民法院核准;死缓可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但变为立即执行的须报人民法院核准。

  2.死刑缓期执行

  (1)死刑缓期执行概述:死缓不是独立刑种,是死刑的执行方式(死缓没有适用的独立性,所以刑罚体系中没有规定死缓)。死缓只有在对罪犯判处死刑的前提下,才有适用的可能性;没有规定死刑的犯罪,都不能适用死缓。死缓犯人最终是否需要执行死刑,取决于其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是否故意犯罪、情节恶劣。

  (2)死缓的适用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应当判处死刑,这是适用死缓的前提条件;其二,不是必须立即执行。这是区分死刑缓期执行与死刑立即执行的原则界限,是适用死缓的本质条件。死缓的执行场所:在监狱内执行。

  (3)死缓的结局:

  ①无故意犯罪,2年后减为无期。(贪 污、受贿减为无期徒刑后,可决定终身监禁)被减为无期后,可以继续减刑,但总服刑期不得少于15+2=17年。

  ②有重大立功,2年后减为25年。(之后如果再有立功表现的,可以继续减刑,但经过若干次减刑后,最低不得少于15+2=17年)

  ③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院核准后执行死刑。

  ④故意犯罪情节不恶劣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院备案。

  (4)刑期计算:死缓执行期两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前的羁押时间,不计算在缓期二年的期限之内。死缓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死缓犯人在死缓期间故意犯罪但情节不恶劣或过失犯罪的,应与原先判处的死缓实行并罚,决定执行死缓,死缓执行期间从故意犯罪或过失犯罪之日起重新计算。

  【注意】

  ①在死缓考验期内,先有重大立功后有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或先有故意犯罪情节恶劣后有重大立功的,不执行死刑。

  ②在死缓考验期内,先有重大立功后有故意犯罪但情节不恶劣的,或先有故意犯罪但情节不恶劣后有重大立功的,先重新计算死缓执行期间,重新计算的2年期满,再减为25年有期徒刑。

  ③在死缓考验期过失犯罪的,按照71条先减后并,将过失犯罪所判处的刑罚与原来的死缓并罚,重新计算死缓考验期间。

  ④死刑缓期执行期届满后才故意犯罪,即使情节恶劣,也不能核准死刑立即执行;只能将前罪的死缓与新实施的故意犯罪实行并罚。

  (5)死缓限制减刑有三种:累犯、七种暴力犯罪、有组织暴力犯。

  ①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

  ②因故意杀 人、强 *、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7种暴力犯罪)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法院根据其犯罪情节而非死缓执行过程中的表现,可以同时决定限制减刑。

  具体标准:死缓期满后减为无期,减刑后实际执行不少于25年;死缓期满后减为25年,减刑后实际执行期不少于20年。

  (6)死缓犯的终身监禁:《刑法修正案(九)》对贪 污罪、受贿罪所规定的终身监禁:贪 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2019法考必备考点:死刑.doc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MLB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