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确定松江区为上海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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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水务局关于确定松江区为上海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

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沪水务[2016]565 【发布部门】上海市水务局 【发布日期】2016.05.04 【实施日期】2016.05.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确定松江区为上海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的通知

(沪水务〔2016565号)



松江区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上海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的通知》(沪水务〔2011232号)的精神,结合你区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实际及申报情况,经研究,确定你区为上海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试点期为3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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