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跟踪管理制度 编 号 制度名称 投资项目跟踪管理制度 受控状态 执行部门 监督部门 第1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投资项目的执行,有效监督投资项目执行人员的行为,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对外投资项目的执行情况的跟踪管理。 第3条 各部门及人员岗位职责 1.投资项目组执行人员负责按照项目执行计划书的规范开展投资项目。 2.对外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投资部门负责对投资项目进行全程跟踪,并对投资效果进行评价。 3.公司监事会、审计部行使对外投资活动的监督检查权。 第2章 投资项目跟踪管理 第4条 跟踪管理的事项 公司投资部对项目的建设进度、资金投入、使用效果、运作情况、收益情况等进行全面的跟踪管理,并定期向总经理和董事会提交书面报告,具体需跟踪管理的事项如下. 1.投资业务相关人员的设置情况。重点检查由一人同时担任两项以上不相容职务的现象。 2.投资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对外投资业务的授权批准手续,越权审批行为。 3.投资计划的合法性。重点检查非法对外投资的现象. 4.投资活动的批准文件、合同、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的保管情况。 编修部门 5.投资项目核算情况。重点检查原始凭证的真实、合法、准确、完整,会计科目与会计核算准确性。 6.投资资金使用情况。重点检查使用资金的用途和预算,使用过程中的资金现象。 7.投资资产的保管情况.重点检查账实不符的现象。 8.投资处置情况。重点检查投资处置的批准程序、过程。 第5条 投资前的跟踪 对股票、基金、债券及期货投资,取得投资业务审批权限及审批程序批准后实施,投资部门及其他部门应定期将投资的环境状况、风险和收益状况,以书面的形式上报公司财务部门,随时掌握资金的保值增值情况,股票、基金、债券及期货投资的财务管理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第6条 投资过程中的跟踪 1.公司审计、财务部门按工作规定进行核查审计,可聘请社会审计机构查阅财务决算资料. 2.如果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新情况,公司投资部应在此情况出现五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总经理汇报,总经理应立即会同有关专业人员和职能部门对此情况进行讨论和分析,并报董事会审批。 3.投资项目的变更,应由投资项目负责人书面报告变更理由,按审批程序及权限报送审定。 4.项目负责人在实施项目运作期内如发生工作变动,应主动做好善后工作. 第7条 投资中止或结束时的跟踪 1.投资项目的中止或结束,项目负责人及相应机构应及时总结清理,并提交公司投资部门汇总整理,经公司统一审定后责成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清理手续。 2.投资项目中止或结束后,公司投资部对投资项目参与人员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3.投资项目中止或结束后,投资部将有关投资项目的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并妥善保存。 第3章 附则 第8条 本制度由投资部负责制定,解释权、修改权归属投资部。 第9条 本制度经总经理、董事会批准后生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编制日期 修改标记 审核日期 修改处数 批准日期 修改日期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7af7440834d2b160b4e767f5acfa1c7aa0082f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