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编号制度

时间:2022-04-16 20:30:09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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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规章制度

普通外科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编号制度

1、医疗机构应当建立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编号制度,为同一患者建立唯一的标识号码。

2、病历查找、检索、识别必须以病案号为重要依据。

3、住院病历采用住院时所编写的顺序号,即为病历号。 4、病历号不能重号或漏号。

5、每一病人只能有一个病案号,不能采用多号制或冠年编号制。

6、病历号可以与就诊卡号,身份证号等号关联,有利于检索、查找。

7、纸质门诊和住院病历及电子病历标准页码应由医师识别,其他人员标识易出现错误。

8、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应当标准页码或者电子页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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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e2f5903be64783e0912a21614791711cc7979e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