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计划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生产计划的编制、执行、检查、调整的管理,使产品的生产过程处于有计划的控制状态,确保生产顺畅,交期准时、数量准确的满足客户需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节 分工与授权 第二条 (一)各车间的生产计划由生产计划部门负责编制,必须保证公司销售订单、安全库存储备、样品制作、新材料测试任务的完成。 (二)生产计划的编制需要有完善的产品技术标准、可靠的物资保障,品保部门及采购部门必须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提供技术支持和物料供应。 (三)各车间的生产计划要经过综合平衡、合理安排,兼顾订单交期、生产成本、生产效率以及产品质量要求。 第三节 实施与执行 (一) 生产计划编制 第三条 生产计划部根据公司经营目标、销售部预测单、产品安全库存要求,结合产品库存情况,同时考虑物料配套情况、设备产能、设备维修计划等因素,分别编制年度、月度、日生产计划。 第四条 生产计划的编制应包括涉及的生产车间、机台、所需生产的产品品种、型号、计划生产产量、预计开始时间、预计完成时间等。日生产计划需具体到准确的产品品名、数量。 第五条 年度生产计划应于每年销售预估更新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月度生产计划应于每月销售预估更新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日生产计划应于每个工作日及时更新。 第六条 日生产计划编制好后,生产计划部必须开出对应的生产工单下达到各生产车间. (二)生产计划执行 第七条 生产计划及生产工单下达到各生产车间后,各生产车间、生产辅助部门需积极配合,及时向各班组发出生产指令,保证按时完成生产计划。 第八条 生产计划员应及时对生产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生产中出现的各种影响计划完成的因素,应协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 第九条 生产计划一经下达,一般不予调整.如必须调整,由责任部门依据公司内部要求报批后再通知生产计划部进行调整. 第四节 监督与检查 第十条 生产计划人员要及时同生产、质量、采购及销售等部门进行信息沟通,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各种异常情况,满足用户要求。 第十一条 接受主管领导的监督检查,按需要调整进度计划,满足订单需要. 第十二条 计划变更或调整至少要征得部门主管及生产中心领导的同意。 第五节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生产计划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公司批准后生效.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329367aa16925c52cc58bd63186bceb19e8edc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