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榕政办[2016]79号 【发布部门】福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05.16 【实施日期】2016.05.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的通知 (榕政办〔2016〕7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高等院校,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 《福州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5月16日 1 / 3 福州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43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的通知 》(闽政办〔2015〕15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福州市乡村教师(包括全市乡中心区、村庄学校教师,下同)支持计划实施办法。 一、全面提升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切实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党建工作,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关心教育乡村教师,建立健全乡村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坚持每周两小时的学校政治理论学习。适度加大发展党员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师德教育,把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融入新师岗前培训、常规培训和名优骨干教师高端培训等职后培训和管理的全过程。建立师德师风建设问责制和教师诚信管理体系,构建教师师德师风与诚信档案,落实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将师德、诚信表现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务晋升和评优奖励的重要依据,凡出现《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关于师德“一票否决”20种情形之一的,当年职业道德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年度绩效考核定为不称职,取消当年职称申报资格。 二、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市属师范院校要完善免费师范生试点,加强本土化乡村教师的定向培养。各县(市)区要根据本地乡村教师队伍实际,对乡村教学点补充新任教师,通过放宽招聘条件,可专项公开招聘,不参加全省统一笔试,择优聘用。全面实施农村紧缺师资代偿学费计划,凡具备相应教师资格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到乡村学校任教,大专及以上学历到乡村幼儿园及特教学校任教,连续任教服务期至少5年,试 2 / 3 用期满后逐年退还最高2万元学费。永泰县(省扶贫重点县)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负担,其他县(市)区所需经费由县(市)区本级财政负担。实施优秀退休教师乡村支教计划,公开招募城镇退休特级教师、高级教师到乡村学校支教,支教教师补贴标准参考省定标准,所需经费由各派出教育行政部门同级财政承担。加强紧缺学科师资补充,确保乡村学校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 < 3 / 3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e3806f6cbaedd3383c4bb4cf7ec4afe05a1b1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