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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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资金保障体系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管理,确保企业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及时、到位,依据本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运用制度》对安全技术措施资金的提取和使用作出以下规定:

1、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公司的安全技术措施资金基于6‰比例提取,专户储存。其中:安全教育专项培训的保障资金为30%,安全劳

动防护用品的保障资金为30%,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保障资金为40%。 2、公司对工程项目需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由项目工程的项目经理确保资金的及时到位,正确使用,对安全生产所需资金投入不足造成的后果负责。

3、安全教育专项培训保障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安全知识的参考书刊物、宣传画、标语及教育光盘等;建立与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措施。

4、安全劳动保障资金用于购买、管理劳保用品,采购时严格按照公司指定的采购程序进行,劳保产品必须严格控制使用年限和使用范围,如果安全性能不能满足工作需要,项目部应及时向质量安全部提出报废或减负的建议。对违反采购规定的行为,除按奖罚条例外,必须退货,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的由购买者和批准人承担责任。

5、加强对施工现场上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监督管理,要对安全劳保用品、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附件应定期保养或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抽检,发现不合格的用具、技术指标、安全性能不能满足施工安全需要的设备等应立即停止使用。

6、使用的手续:保障资金的每项支出,必须经公司安全科、安全技术经理、提出使用意向,并做出具体的预算,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后,移交公司财务部实施。


7、由安全科、财务科、监督落实核定资金使用情况,对重大的安全项目的投资,应写出具体的使用情况报告,上报公司总经理并存存档。

8、年度资金余额,应按规定结转下年,超支部分应做说明,报公司经理批准计入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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