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基建投资(保障性安居工程第二批)预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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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基建投资(保障性

安居工程第二批)预算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吉林省财政厅 【公布日期】2021.05.11

【字 号】吉财建指〔2021255 【施行日期】2021.05.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预算、决算 正文

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基建投资(保障性安居工程第二批)预

算的通知

吉财建指〔2021255

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财建[2021]54号)、《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2021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吉发改投资联[2021]260号),现下达2021年中央基建投资资金273524万元,专项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收支分类科目、具体内容等请详见附件。

请按照《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吉发[2019]10号)要求,参照中央资金绩效目标,会同发改等部门科学理设计本级绩效目标,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并将有关绩效目标和指标报省财政厅备案。按照《吉林省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吉财建[2016]859号)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监督,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或挪作他用,确保项目建设顺利


实施。

附件12021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表 附件2:绩效目标表

吉林省财政厅 2021511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04a546ff22d2af90242a8956bec0975f565a4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