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实施方案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和规范教师依法履行教育、管理学生的职责,维护师道尊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让教师教育有底线,让家校沟通更和谐,现按照教育部《规则》的规定,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贯彻学习、予以公布 城关镇中心小学组织全校教师学习《惩戒规则》、《教育法》、《青少年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利用学校公众号、给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接受学生家长及社会各届人士的监督。 二、层层宣讲 (一)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校长或分管领导宣讲《细则》,做到思想统一,行动到位。 (二)召开中队辅导员和各班班主任专题会议。学校德育工作负责人传达学习《细则》,重点对可实施教育惩戒的情形、教育惩戒的适应类别和禁止教师实施惩戒的七种行为进行解读,使全体教师准确掌握一般教育惩戒、较重教育惩戒和严重教育惩戒的尺度,会用、敢用、慎用教育惩戒,做到行有标准,做有依据,守住底线,不越红线。 (三)班主任召开班会。让学生明白违反《细则》规定是要接受教育惩戒的,不同情形接受教育惩戒的程度是不一样的,从而自觉遵守细则规定,加强纪律性和自觉性,并在承诺书上签字。 (四)召开家委会。家委会主任宣讲《细则》,明确责任,消除顾虑,正确行使知情权和参与权。并充分尊重民意,如发现《细则》仍然有需要修改的地方,要进一步完善后,重新上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面向社会发布,未经公布的校规校纪不得施行。 三、监督实施过程 为了让《细则》实施更加规范,保证教师方法恰当,方式适应,效果良好。我们制定了以下机制。 (一)成立校纪委员会。吸收教师、学生及家长、社会有关方面代表参加,建立校规校纪执行委员会,负责确定可适用的教育惩戒措施,监督教育惩戒的实施,开展相关宣传教育。 校纪委员会成员 校纪委员会主任:曾俊玲 副 主 任 :马素青 王艳梅 马国彩 校纪委员会成员 :李安荣、郭彦淑、刘颖、王宁、刘艳艳、栾丽虹、 刘敏 (二)开展学生教育保护心理疏导机制。由学校分管负责人、德育工作机构负责人、教师以及法治副校长(辅导员)、法律以及心理、社会工作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建立学生教育保护辅导工作机制,负责对有需要的学生进行专门的心理辅导、行为矫治。 (三)成立学生申诉委员会。由学校相关负责人、教师、学生以及家长、法治副校长等校外有关方面代表组成,成立学生申诉委员会。学校利用微信公众号对学生申诉委员会的人员构成、受理范围及处理程序等事项面向社会公布。 (四)加强师德考核。学校按照师德师风建设管理的有关要求,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ff3f322874769eae009581b6bd97f192279bf1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