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核与薪酬调整方案 考核目的: 为了结合绩效考核,建立公正合理的薪酬制度,根据员工工作能力及全年的工作结果不同,以资奖励先进,鞭策后进,特制定本方案。 考核对象: 截止每年6月30日,转正已满6个月以上的正式员工。 考核原则: 1、 系统原则:以岗位职责为导向设置综合考评指标而不是单方面的指标;指标设计与职责范围对等 2、 客观原则:考核结果以各种统计数据和客观事实为基础,尽可能避免个人主观因素影响考核结果; 3、 沟通原则:考核者在对被考核者进行员工考核的过程中,需要与被考核者进行充分沟通,听取被考核者对自己工作的评价与意见,使考核结果公正合理. 考核意义: 根据岗位职责胜任结果,测评其工作能力及全年工作效果,评定被考核人下一年度在该岗位上应享受的薪资级别,按实际评定结果对应工资级(档)调上或调下。 考核方法: 1、 360度考评与KPI考核相结合; 2、 岗位绩效考核与人力指标考核相结合; 3、 季度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 考核时间: 2014年6月1日开始实施本方案,每季度末月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季度绩效考核,对季度考核结果实行季度绩效奖罚方案;截止到下一年度6月30日,综合评定全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年度绩效奖罚方案在当年度7月份实施。 考核计算公式: 1、 个人绩效=季度绩效+年度绩效 2、 季度绩效=岗位绩效+人力指标考核 考核内容: 详见《绩效考核表》(后附) 考核定级: 人力资源部根据考核人填写完整的《绩效考核表》进行复核,汇总出被考核人的考评结果。分别对岗位绩效和人力资源绩效的结果设定“优、良、中、差”四档。 季度岗位绩效奖罚方案: 详见《季度绩效考核奖罚方案》(后附) 年度绩效奖罚方案: 年度绩效是综合四个季度岗位绩效和人力绩效综合评定的结果,年度岗位绩效结果=四个季度绩效考核总分数/4,给予定级.年度人力考核结果=四个季度每项人力指标实际数字之和/4,给予定级。详见《年度绩效考核奖罚方案》(后附)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02719d9a900b52acfc789eb172ded630a1c98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