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车辆费用报销制度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任命的部门经理(含)以上,且个人拥有车辆的人员。为规范公司员工个人车辆及私车公用费用报销,特制定本制度。 二、控制目标: 1、员工使用个人车辆办理公务; 2、明确公司报销车辆费用的范围、审批权限及报销流程。 三、员工车辆费用报销标准: 1、每次出车费用为一次报销,不得累计出车次数进行报销. 2、每次出车费用包括车辆油费、过路费,不得包含其他费用在内。 3、每次出车耗油费用以里程数与车辆单位耗油量计算金额为标准。 4、每次出车费用报销单月汇总一次,由综合部负责核算。 四、车辆费用报销流程: 1、出车前由出差人填写出差申请单,出车单,一式二份,一份交综合部存档,一份交财务部作为报销费用依据. 2、出差人持已填写完整的出车单到综合部,由办公室工作人员(可以为任意人)核查出车车辆车号,里程数,在出车单上进行登记并签字.出差人出差返回后当日当时,持出车单到办公室,由办公室工作人员核查出车返回后的里程数,进行登记并签字。如出差返回时为非工作时间,以第二个工作日签到时间为准。 3、报销人填写费用报销单,附件包括:出车单,出差申请单,车 辆过路费。车辆加油费以里程数核算金额填写。 4、车辆报销费用必须在出车返回后2个工作日内予以报销。 5、每月月底由综合部核算人员汇总车辆加油费用,出差人在月末最后一日取得财务汇总的数据,提供正规油费发票报销。 第四条:其他事项: 1、出车单里程数未登记填写的以出差始发地与目的地的公路里程数为标准。 2、出差人按以上规定如实报销车辆费用,不符合上述规定财务部有权拒绝审批付款。 享受个人车辆使用费报销的人员,需遵守以下条款: 所有享受车辆交通费用报销的员工,在本市内因业务发生的交通费用已经包含在车辆交通费用报销中,不再进行费用报销。出差期间发生的异地城市交通费用,凭票据可在出差费用中报销。原则上不再使用公司车辆。 个人违反以上五项条款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违反,取消其当年报销个人车辆使用费的资格。 新入职的员工,当月出勤不满10个工作日,不享受当月车辆交通费用报销。 3O其他 3、1本管理规定自颁布之日开始执行。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3a02171e1bd960590c69ec3d5bbfd0a7956d5f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