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学考研名词解释知识点整理(19)

时间:2023-01-20 14:22:11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社会学主义:与个人主义相对立的一种社会学理论。形成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代表人物有法国社会学家迪尔克姆等。认为社会是一种区别于任何其他形式的实在(诸如物理的、化学的、生物的或心理的实在)的特殊实在,社会的内容是比个体更为丰富的实在;强调社会实在的特殊性和自主性原则,以及社会实在较之个体更重要的原则;主张社会事实不能还原为个人行为,社会实在决定着个人的行为并且不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社会现象必须用社会因素或其他社会现象予以解释说明。



比较社会学:亦称“功能社会学。运用比较研究的理论和方法对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社会中某类社会现象、社会问题进行系统的、跨文化的社会学研究,探求存在于不同社会之中的普遍性规律和特殊性规律。法国迪尔克姆创立。



社会事实:法国迪尔克姆用语。指可以度量或其因果可以度量的社会总体现象。最先在社会学方法的规则》一书中提出。其特点:超越于个人和个人行为;并以外在的形式“强制”和作用于个人行为,即对个人有约束作用;普遍地或广泛地贯穿于一个社会中,即社会事实是共有的,不是唯一的个别特征。社会事实是“事物”,它不能用生理学、个体心理学的观点来解释,只能用其他社会事实作因果解释。它是社会学研究的对象。

社会团结:法国迪尔克姆用语。指一种以吸引为特征的把个体与个体、个体与群体、群体与群体结合在一起的社会联系状态。在分析社会关系维系模式时提出。认为任何社会都存在着维系社会固定存在方式的主要纽带,即社会团结。这种社会团结具有客观的强制性,促使社会凝聚、凝固、结合成为一个整体的重要方式。分两种类型:机械团结和有机团结。前者指在具有高度同质性和单一性的社会成员间存在的一种类似无机物分子间的相互结合方式,后者指按分工执行着不同职能的社会成员间存在的一种类似生物有机体的结合方式。其核心和基础是社会成员的共同价值观和道德规范,即集体意识。

机械团结:法国迪尔克姆用语。认为社会团结分为机械团结和有机团结两类。机械团结指由于社会构成要素之间按彼此相似或相同的性质形成的团结,个体保持着强烈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其存在样式类似于无机物的类聚一样,其存在分子是相同的,联系是机械的。它的特点是否认个性,以集体淹没个性,往往体现为一种压制的权力,其典型的代表类型是出于原始、隔绝生存状态下的社会群体样式。有机团结指由于社会的分化,每个人都按照社会的分工执行某种特定的或专门化的职能,这种分工或分化使每个人都在一定程度上必须依赖其他人,每个人的个性不仅可以存在而且也成为与其他人相互依赖的基础与条件,由此形成社会有机统一体。其典型存在类型是现代发达社会分工之下的社会,其社会成员之间的专业分工以及信仰、生活样式、知识技能等存在着绝对的差异,但这种绝对差异性却最终形成了一个稳定、有序和充满活力的社会。迪尔克姆区分机械团结与有机团结的逻辑基础是社会分工,并以现代工业化的发展作为事实论证的基础。认为基于现代工业化、专业化分工的有机团结的性能优于机械团结,但这种分工对于人类本身具有钳制作用,这会导致社会团结的最终解体。这一分析模式及其结论对于现代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集体意识:法国迪尔克姆用语。指同一社会普通公民共有的信仰和情操的总和。该词最早由德国冯特(Wilhelm Wundt,18321920)提出。他认为,个人心理活动共同形式和相继存在,在社会中,表现为多数人意识的结合体。迪尔克姆以这种集体意识为社会的凝聚力。认为它产生于社会成员的同质性,由共同的宗教信仰、价值规范和道德情感组成。依赖个人意识而存在,但又不同于个人意识,是个人意识的表现和结果。它构成了社会秩序的基础,维


持着社会成员之间的联系,形成社会团结。



内化:人对外部事物通过认知转化为内部思维的过程。也是个人接受群体或社会的规范并使之成为其人格一部分的过程。法国迪尔克姆所创用。他认为社会本身即具有规范的体系,超越个人意识独立存在,通过内化过程,植根于个人意识中。



常态现象:亦称“正常现象”或“规则现象”。法国社会学家迪尔克姆用语。在《社会学方法的规则》一书中提出。指一种社会现象,即在发展的某个阶段,以一般的方式存在于某一类型的社会里的社会现象。他称那些具有最普遍形态的事实为正常现象,称其他事实为病态现象。普遍性是常态现象区别于病态现象的重要标志。



病态现象:亦称“病理现象”或“不规则现象”。法国社会学家迪尔克姆用语。在《社会学方法的规则》一书中提出。指一种社会现象,它只存在于少数个体之中,而且不会永久存在,即在时间和空间上都只是例外的现象。普遍性是区别正常现象与病态现象的重要标志。认为社会学就是对各类社会现象进行客观研究,得出科学结论,为社会改良提供理论依据。

社会反常分工:法国迪尔克姆用语。指不具有牢固的道德基础,无法保证新型社会结构能够长期维持下去的社会分工。包括三种形式:增长速度过快的社会分工,在削弱传统社会联系的时候,没能及时建立新的社会联系,导致社会失范;强制性分工,建立在社会不平等基础之上;纯经济或纯技术分工,缺乏坚实的道德基础因而无法有效地将个人整合到群体之中。

社会失范:指当社会规范不得力、不存在,或者彼此相互矛盾时,个人和社会所出现的混乱、不知所措状态。最早由法国社会学家迪尔克姆在《自杀论》中提出。美国社会学家默顿作了修正和发挥,以此解释社会越轨行为。他们认为,在理想社会状态下,社会结构为人们实现理想目标提供了比较充分的合法的制度化手段,社会合法目标、制度化手段之间是协调的。而“失范”则是理想目标和实现手段之间的背离,社会成员的行为缺乏明确的社会规范约束,出现一种社会规范权威失落,人们会采取不合法的手段,去实现自己的目标。



例如当积累财富目标成为合法目标,但社会结构所提供的合法手段却极其有限,人们很难通过社会认可的合法手段和途径达到目的时,就会引发违反社会行为规范,并进而认为没有必要遵守这些行为规范的“失范后果”。当合法目标与制度化手段发生矛盾时,失范就具有合法性、必然性、正当性。社会失范与社会越轨在很大程度上存在着重合的成分,在许多社会学家那里往往互相混同,尤其是在汉语语境中,社会失范与社会越轨之间的差异更是微乎其微。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迪尔克姆和默顿的原始分析之中:迪尔克姆强调转型期社会制度、习惯、传统的变化所带来的个体行为的偏差;默顿的分析视野更为宏大,不仅仅局限于社会转型期。



理解社会学:亦称“领悟社会学。西方社会学理论。产生于20世纪初。导源于德国狄尔泰,为M.韦伯所系统阐发。认为社会学是一种“理解社会行为”的科学,它以人的社会活动的意义和目的为研究对象。理解是说明社会事实的因果关系的先决条件。理解的方法有两种:一是对社会行动进行理论分析;一是直接参与社会行动,由参与者凭内心知觉加以领悟。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9148d47cf7931b765ce0508763231126edb77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