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曼社会系统论视野中的法律自治 鲁楠;陆宇峰 【期刊名称】《清华法学》 【年(卷),期】2008(002)002 【摘 要】法律自治是现代法学理论的核心命题.1984年卢受写作<社会系统>之后,将功能-结构论转为自创生理论,从而在法的符号性自治、操作性自治、功能性自治与吊诡掩藏的欺骗性自治四个维度重新论证了现代法律的自治命题.法律自治作为卢受现代性隐喻的组成部分,尽管遭受来自各个方面的学术批判,却仍可为正在步入现代社会的我们提供一些重要的启示. 【总页数】20页(P54-73) 【作 者】鲁楠;陆宇峰 【作者单位】清华大学;清华大学 【正文语种】中 文 【相关文献】 1.法律系统的自我创生——以卢曼社会系统论为视角2.法律系统的自治——论卢曼对法律自治理论的重建3.社会系统论视野中的法律演化——卢曼法律演化理论述评4.卢曼社会系统论在翻译研究中的应用——以刘勇军译《月亮与六便士》为个案研究5.从程序本位到程序自治——以卢曼的法律自治理论为基础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9724c46a000a6c30c22590102020740be1ecd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