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保理业务审查要件 1、公司授信业务放款审查审批表; 2、借据(国内保理业务凭证); 3、国内保理业务合同; 4、应收账款转让申请书(含拟转让应收债权明细清单); 5、债权转让通知书; 6、债权转让通知书回执; 7、销售合同正本或副本; 注:(1)买卖双方在商务合同中未约定应收债权不得转让的条款(2)债权有明确的到期日或根据商务合同可以明确推断出到期日。如果债权无固定到期日的,应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到期日或由卖方依据可查证的双方交易历史记录和交易的性质向我行申请一个合理可行的、且为我行可接受的预计到期日;商务合同应以人民币计价并支付,如商务合同涉及外币汇率风险的,我行原则上不承担汇率风险;(3)买卖双方原则上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8、增值税票(相关发票)销货方复印件; 9、货运单据(发货单等证明)正本复印件; 提供第8项和第9项以证明卖方已履行了对应商务合同项下的交货义务及劳务。 10、债权未设定任何形式的担保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系统查询记录 11、关于买方资信情况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上一年度财务报表等。 12、申请人基础资料:已年检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公章清样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名章清样及授权、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财务报表、公司章程、贷款卡复印件及查询记录等; 13、申请人董事会或相关有权决策机构同意申请人向中信银行转让交易债权及授权签署《国内保理业务合同》等相关文件的董事会或相关有权决策机构决议的原件(需盖有申请人的公章),并附有董事(股东等)成员签字样本。 14、批复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15、批复复印件。 相关手续,操作要点: 1、查询打印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系统,确保申请人对申请应收债权融资的债权未设定任何形式的担保,无权利瑕疵; 2、信贷调查(原则上由分行公司银行部发起)、信审环节确定: (1)买卖双方资信材料,原则上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2)保理额度是非循环额度(根据应收账款情况核定),还是循环额度(根据买卖双方的历史合作情况和已有及预期发生的应收账款进行审核); (3)国内保理的融资期限应根据应收债权的还款期限、合理在途时间等因素确定。在循环额度的国内保理业务额度内发放的每笔保理融资业务的到期日原则上不应超过循环额度有效期后3个月; (4)转让价款计价方式(等于销售合同项下截止于转让日(含该日)尚未到期的应收账款本金余额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时适用的金融机构对企业的 年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浮/下浮) 贴现后的净值)、业务手续费用(交易债项下的应收账款本金的 (百分比))。 (5)凡是采用主动送达以外的方式进行债权转让通知的,必须在授信申报时予以明示,具体执行时,严格按照授信批复要求办理。(隐蔽型保理更须提前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a1cc6df7f1922791688e80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