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高校与社会协同实践育人新模式的思考 作者:刘业兴,曹军会 来源:《教育教学论坛》 2016年第43期 刘业兴,曹军会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陕西杨凌712100) 摘要:实践育人是高校育人体系的重要环节,在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大学生成长成才等方面具有积极的意义。本文通过对当前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所存在问题的探讨,结合目前高校实践育人实际情况,提出构建高校与社会协同育人新模式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及健全高校与社会协同实践育人体系机制的对策。 关键词:高校;社会;实践育人;协同 中图分类号:G64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6)43-0033-02 收稿日期:2016-05-18 基金项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资助项目 作者简介:刘业兴(1982-),男(汉族),湖南岳阳人,讲师,硕士,研究方向: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曹军会(1976-),男(汉族),陕西宝鸡人,讲师,硕士,研究方向: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实践育人在帮助大学生确立正确社会主义道德观念、促进大学生社会化等方面,具有深远的意义。在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一方面调动了社会各界和大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也要求高校与社会需要协同开展实践育人模式创新。构建实践育人平台,完善实践育人体系,把握协同实践育人的关键点,使协同实践育人成为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重要途径。 一、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存在的问题 1.学校、学生、社会三个方面存在认识偏差。不少院校对大学生社会实践重要作用的认识只是停留在思想政治教育这单一的方面上,使社会实践活动趋于形式化和表面化。诸多师生单纯地认为,社会实践属于学校团委、学生工作部门的一项基本工作。这种对社会实践的偏差认识,使得社会实践与专业学习在教育中被割裂开来,社会实践沦为课堂教学之外的可有可无的补充。社会中的政府、企业等机构组织,由于与高校联系得不够紧密,对大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能力缺乏了解和认同,担心大学生实践会影响生产效益,也是很多必要的实践活动得到社会理解和支持的巨大阻碍。 2.现有大学生社会实践模式有其局限性。虽然目前大学生社会实践的形式多样,但绝大多数的实践形式具有较大的局限性。各地区、高校的社会实践主要围绕上级相关部门确定的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的主题而进行的“主题式”社会实践,这是各高校比较普遍采用的模式。该模式使活动只能组织“示范队”参加,在学生参与度上有很大的局限性。再加上,当前社会实践大多集中在假期和校外进行,使得原本紧张的实践岗位和资源一时难以满足爆发式的增长需求,使本应长期、持续且需要反复强化的社会实践,带有明显的阶段性和时效性。与此同时,强制性的社会实践,无法满足不同专业学生的实践锻炼需求,使原本旨在走近社会的综合社会实践成为专业实践之余的负担,无法实现社会实践活动的目的与意义。 3.学校与社会在学生实践活动合作方面未形成体系。校企协同育人理念在当前实践育人的“产学研”合作、顶岗实习育人等多种模式中已有所体现。然而,从这些模式的总体发展角度来看,由于校企之间的利益难以平衡、体制限制等诸多因素,在学生实践活动合作方面,学校与社会未形成一个完善的实践协同育人体系。企业以盈利为先,对来企实践的学生能力存在一定的质疑性。为了保证企业效益,他们大多给学生安排的是不会影响企业正常运转的工作,使得学生不能得到有意义的锻炼。 二、构建高校与社会协同育人创新模式的基本原则 构建高校与社会协同育人创新模式,需要学校与社会的共同付出、努力。在构建过程中,学校与社会应当共同遵循以下原则。 1.价值观和文化上相互认同和包容。建立起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要求学校与社会要认同和包容对方的价值观与文化。企业应当承认与相信前来实践学生的能力,并将此作为一份社会责任来承担对大学生的培养。高校则要选送能力达标、确有兴趣的学生前往企业实习,并在实习前确保其理论知识等方面已达到要求。政府作为校方与企业的纽带,应鼓励社会企业积极参与到大学生的社会实践基地建设项目中来,为大学生的社会实践创造良好的氛围。 2.做到基于信任与交流的愿景协同。信任源于学校与社会中政府、企业等合作各方的积极沟通,取决于合作各方对自身优势的准确判断,找准自己在创新中的定位,厘清各自的关注点和优势,实现合作各方效益的有机链接。构建高校与社会协同育人创新模式,就是要建立起学校与社会的相互信任感,积极沟通交流,争取做到最大程度上地消除交流中的信息损耗,使合作各方最终获得协同效应,做到基于信任与交流的愿景协同。 3.构建互需、互惠、互联的多赢合作机制。只有学校与政府、企业等社会中的组织机构达到互需、互惠、互联的多赢局面,各方的协作关系才能趋向长期、稳定。各方通过协商,在风险与利益上找准平衡点,合作联盟建立在风险共同承担和利益共同分享的基础上,各方在资源共享上积极承担相应的义务。实践育人要发挥学校与社会、教育与经济之间的桥梁作用,各方可以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各取所需,实现学校与社会实践育人的创新性和普遍性。 4.实践育人体系的运行应强化学校、学生、社会三方的有机结合和作用互动。学校严格把控走出校门学生的能力,学生积极参与有助于提高能力的实践活动,社会协力打造有助于培养大学社会实践能力的环境,三方面协力运作,精心组织活动计划,充分调动起学生的参与积极性,建立起全面考核机制,以此保障学生参与实践的良好效果。只有学校、学生、社会三方有机结合和作用互动,实践育人才有可能达到预期的目的和效果。 三、高校与社会协同实践育人体系机制的构建 1.加强实践基地建设,完善协同实践育人体系。社会实践教育可以逐步地促进大学生完成从学习角色到工作角色、从培养对象到使用对象的转变。社会实践基地的建立,可以有效地给大学生提供实践平台。在高校与社会协同育人体系机制下,基地所在地的政府应给予相应支持;实践基地以服务地方经济为目标,高校应该在基地专业性建设上予以帮助。高校与社会多方协同共建实践基地,可以使基地能够更加及时地结合现代科技专门配套现代化设备,根据不同专业特性来设置,让学生能够在基地了解到现代科学技术。 2.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构建协同实践育人体系。“双师型”教师主要是指具有讲师、技师双职称的教师,有基层生产、管理经验。“双师型”教师队伍可以在教授学生理论知识的同时,能够在实践操作中帮助学生懂得应用。构建“双师型”教师队伍,有利于改变我国高等教育重理论轻实践的教育现状,对高校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有着极高的积极意义。在高校与社会协同育人的体系机制下,一方面,可以通过外引企业、政府及实践基地中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来校担任兼职教师;另一方面,选派一批教师利用假期时间前往相关单位企业进行实践锻炼,弥补社会实践经验的不足。 3.加强实践育人共同体建设,构建协同实践育人长效机制。高校与社会协同实践育人共同体的建设,应从以下方面着手。一是构建协同实践育人运行机制。经费与实践基地是实践育人运行的保障,高校与社会须加大对实践育人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实践育人氛围,促进实践育人机制更好地运行。二是构建协同实践育人管理机制。由国家做出制度性安排,各教育部门负责,形成高校、基地上下联动的协同机制。高校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在高校实践活动的负责部门应该由团委、教务处、学生处来负责。各学院负责活动的具体实施。三是加强考核激励机制。对育人过程进行监管,形成由教育主管部门、教师代表团、学生代表队组成的监控体系,结合学生实践成果与实践过程中的表现、实践报告与实践活动中的创新能力,多角度地进行公正、公开、合理的考核。四是完善现有的实践育人评价体系,建立社会、学生、学校成效评价体系,组织部门协同对学生的实践活动成效进行评价。完善的实践育人评价体系,是做好实践育人的重要途径。构建高校与社会协同实践育人新模式,不仅要使大学生实践教育社会化,而且要将高校和地方经济社会对接起来,把校园和社会的鸿沟弥合起来,使校园和社会中的各种因素相互协调,形成互动“共生”协同机制。 总之,构建高校与社会协同创新实践育人新模式的教育,只有深深扎根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大环境中,与政府、企业相互协同合作,才能具有一定的发展前景。 参考文献: [1]韩明涛,王秀成,刘心义.高校社会实践论纲[M].山东人民出版社,2000. [2]蒋建其.论高校共青团实践育人的实现途径[J].广西青年干部学院学报,2010,(6). [3]吴亚玲.论构建实践育人的长效机制[J].广东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5).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c1edd2da6e9856a561252d380eb6294dd88227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