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药物分级使用及分级管理原则 一、抗菌药物分级使用原则: (一) 非限制使用: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 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二) 限制性使用:与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相比较,在疗效、安全性、对细 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性使用的抗菌药物,应控制使用。 (三) 特殊使用:不良反应明显,不宜随意使用或临床需要加倍保护以免细 菌过快产生耐药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抗生药物;新上市的抗菌药物,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者;药品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应从严控制使用。 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原则: (一) 一般对轻症与局部感染患者首选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进行治疗。对严 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合并感染或已明确病原菌只对限制或特殊使用抗菌药物敏感的患者,可使用限制性使用或以上抗菌药物治疗。 (二) 根据诊断和患者病情开具需用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处方;患者需要应 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治疗时,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医生同意,并签名;患者病情需要应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应具有严格临床用药指征或确凿证据,经抗感染或有关专家会诊同意,处方需经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生签名。无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医师的科室须由科室主任签名,或有感染等相关专业科室医师、临床药师的会诊记录。 (三) 医院感染管理科或检验科、药剂科须分别履行定期公布主要致病菌及 其药敏结果和定期向临床医务人员提供抗菌药物信息的职责。 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物,但仅限于1 天。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ee355fa8aeb172ded630b1c59eef8c75ebf95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