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公用事业部对内服务收费方式规定 第一条 宗旨 根据公司资源战略整合总体解决方案的精神,为了顺利推进事业部制内部市场机制的运行,有效控制内部交易成本,提高后勤保障资源的使用效率和运营水平,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范畴 本规定适用于公用事业部对内提供服务的收费价格结算,服务对象包括公司本部及其他各事业部。 第三条 原则 作为后勤保障服务部门,公用事业部定位为公司的服务中心,对内服务不以赢利为目的,其相关服务价格原则上不应高于外部市场同类价格水平,服务质量不应低于外部行业平均水准。 第四条 服务 公用事业部对内提供的服务可分为以下三类: (一)固定收费型:指公司根据其提供服务的相关特点,按照实际发生的运营成本,制订出统一的服务收费标准,具体由公司财金资源部根据其服务所涵盖的人员数量统一收费,向公用事业部逐月支付。 (二)项目收费型:对于临时型、工程型的项目服务(如基建维修和动力设备大修等),由发包方(公司本部或相关事业部)与公用事业部签订内部(施工维修)合同,约定服务的价格、质量和金额;项目完成验收后,由发包方通过财金资源部向公用事业部进行内部结算。 (三)灵活协商型:对公司本部或其他事业部零星型、分散型的服务需求(如货物搬运或人工临时调用),本着长远合作、互谅互让的原则,需求方与公用事业部进行协商,书面或口头约定相关的服务价格和水平,事后通过财金资源部内部结算。该类服务也可由公用事业部拟订相关服务收费标准,经公司举行经过价格听证后,予以颁布实施。 服务类型 收费方式 食堂 固定收费型 常规收费 (月度) 服务范畴 收费标准 制造事业部100元/人·月 物业管理(安保/绿化其他部门130元/人·月 /保洁/水电维修等) 动力设备维护 1 1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085c043ef06eff9aef8941ea76e58fafab045e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