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门店财务管理办法 总则 为了规范***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门店财务管理,降低门店财务运营风险,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所有分支门店,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执行。 内容 一、 现金管理 1、营业额必须与账面金额一致,店长负责保管营业现款.如出现长短款现象,短款部分由责任人补足;长款部分必须全额上交财务并说明情况,对于私藏现金长款人员,调查属实之后予以除名,性质恶劣者,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每日营业现款必须在次日下午14:30前全额存入指定帐户。未按规定时间存款的门店,一次店长负激励30元. 3、营业现款不得直接用于购买物品,或私借他用。否则对当事人处以100元罚款。(关于门店日常费用的使用,请遵循相关规定) 4、营业员需对营业额及商品资料保密。 二、 非现金收款管理 1、医保的数据必须与海典统一。店长须每日不定时核对医保数据; 2、医保退钱规定,要求,因为门店原因顾客当场刷卡失败交现金的,次日刷卡退钱。其余情况一概不允许退款。每次刷卡失败导致的次日刷卡并退现门店须做好登记,留原始小票单号,刷卡日期,刷卡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退现金额;医保卡刷卡退款登记表 3、因门店原因造成的收款方式出现错误的,门店自行调节,要求医保数据与海典数据一致。若当日数据不符,店长负激励10元; 4、银联收款同上; 5、优惠券已下发规定,在此不另行通知。 三、 报表提供 1、店长应于次月3日前提供本月以下报表:(1)门店每日交接班表、(2)盘点差异调整表、(3)赠品发放登记表、(4)、优惠券小票、现金小票。 2、不按公司要求建立各项账簿表单的,一项罚款50元,每次扣罚店长绩效分10分。 3、随意涂改单据,账簿,报表,字迹模糊不清,签字不完整的,按每处5元罚款。 4、要求月初3日前提交的报表,无特殊原因,无法及时完成的,按每份一天20元进行处罚,按天累计。 六、 门店费用报销 1、门店在日常经营中需要购买的物品,由店长上报给经理。 对于数量较大的商品门店上报总部后,由总部统一采购.小宗物品由门店填写采购申请单。 2、 门店须将自采的物品报公司审批通过. 3、 门店下午4点之前将自采的物品拍照发财务 4、 门店报销时,须将采购申请单报申请人及发票签字确认,报总经理签字,到财务报销。 要求:门店购买物品时尽量开取发票,如不能开取发票,须开具收据(收据上需要对方盖章,收据须填写对方的联系方式) ***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2013—04—28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241dfc7350cba1aa8114431b90d6c85ec3a88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