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编报2012年重点税源监控报表(TRAS)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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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编报2012年重点税源监控报表(TRAS)

的通知

【法规类别】税收征管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发布日期】2012.02.09 【实施日期】2012.02.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编报2012年重点税源监控报表(TRAS)的通知



尊敬的重点税源纳税人:

为进一步加强重点税源企业的监控管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2012年重点税源监控报表制度的通知》(国税函〔2011728号)的精神,现将我市2012年重点税源监控报表编报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2年报表体系及指标设置

2012年重点税源报表体系继续保持现行的《基本信息表》、《税收月报表》、《主要产品月报表》、《财务季报表》、《房地产企业季报表》和《企业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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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47e70b0492fb4daa58da0116c175f0e7cd119e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