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项脊轩志》为何全文没有出现一个“我”? 作者:钱昌武 来源:《读写月报(高中版)》2019年第02期 集体备课《项脊轩志》时,有老师提出一个疑问:“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是否也可以翻译为“是我在妻子死的那一年亲手种下的”?这个问题涉及“吾”在句中是做主语还是定语的问题。笔者由此想到更多的问题:本文出现的“予”“余”“吾”在做人称代词“我”“我的”时有何区别?能否互换?为何全文没有出现一个“我”?现将备课所得罗列于此,以供探讨。 “予”“余”与“吾”“我”的区别 从使用的场合看,“余”“予”多用做书面语,用于在文章中自叙。段玉裁《说文解字注》认为:“余予,古今字”,表现在“《诗》《书》用‘予’不用‘余’,《左传》用‘余’不用‘予”’。王力著《同源字典》认为:“在‘我’的意义上,‘余’‘予’实同一词。”《项脊轩志》主要用“余”自叙,全文共有八次,只在第二段中穿插用了两次“予”。文中的“予”与“余”可以互换。 “吾”和“我”多用于对话。关于“我”,《说文解字注》说:“施身自谓也。不但云自谓而云施身自谓者,取施与我,施我古为叠韵。施读施舍之施。谓用己厕于众中,而自称则为我也。”说明在众人之中讲话时,自称用“我”,强调物我、人我、彼此、彼是、是非的对待性关系。至于“吾”,《说文解字》说:“吾,我自称也。”“吾”并不强调人与我的对比关系。例如《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中,廉颇当众抒发心中不满时说:“我为赵将,有攻城野战之大功,而蔺相如徒以口舌为劳,而位居我上,且相如素贱人,吾羞,不忍为之下。”此句中,廉颇的前两处自称,用两个“我”,与蔺相如对比争锋;第三处并不强调这种对比关系,所以用“吾”。 从语法上看,“余”“予”“我”除了做主语外,还可以做宾语。“吾”自上古以来,除了做主语之外,普遍用做定语,如“吾日三省吾身”(《论语·学而》);一般不做宾语,除非是在否定句中,放在动词前边做前置宾语,如“居则曰不吾知也”(《论语·先进》)。 “吾”在《项脊轩志》中共出现了九次,除了第二段“吾从板外相为应答”句中做主语外,其他八处后面都紧接着名词:四处“吾妻”,以及“吾怀”“吾儿”“吾家”“吾祖”。这些“吾”都做定语,翻译成“我(我们)的”。由使用场合与语法功能的特征可见,“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中的“吾”不可能做主语;而且,“植”之前加“手”,更加强调妻子亲手栽种的枇杷树对归有光的非凡意义。如果主语是归有光,加“手”的意义就不大了。 再从语境义上看,“予”常用于自谦的语境中。古时帝王对先辈,或常人后辈对长者常自称为“予”,如“予小子”:帝王嘉勉大臣进谏时,常自谦为“予”,如“予违汝弼”。“予”多用做书面语,在文章中自叙,大概也是基于这种自谦的语义。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c80d103864769eae009581b6bd97f192279bf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