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工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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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工时的规定

工厂关于工资工时的规定

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持工厂的正常运转和生产,结合工厂的实际情况,依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一、 工作时间和休假

1 工作时间:一年四季为上午 8:00--1200,下午2:00-6:00.

2 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 十四小时,实行计件工资员工的工作时间安排合理。 3 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4 带薪节日休假时间:(一)、国际劳动节(二)、国庆节

(三) 元旦(四)、春节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法定节假日

5 加班规定:工厂一般不要求工人进行加班,如果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过工人和工厂领导协商后可以延长劳动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劳动时间的,必须要在保证工人身体健康的条件下验厂劳动时,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总计不得超过36小时。 二、 工资标准

1 计时工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加班工资+奖金

2 计件工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补贴 +奖金 三、 加班工资给付办法:

1、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所延长一小时的工资为正常工作日一小时工资15倍报酬。

2、周六日一小时加班工资为正常工作日一小时工资的2倍报酬。 3、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为正常工作日一小时工资的3倍报酬.

4、计时工人没有法定假日补贴,计件员工有法定假日补贴。法定假日补贴适用于在此期间内不加班的情况下,法定假日补贴一小时工资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1.75÷8 四、 工资发放时间:工厂在次月的15日发放员工上月工资。工厂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工人工资。

五、 工厂实行带薪年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享受带薪年休假。 六、本规定自发放之日起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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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eb1dd9cf7335a8102d276a20029bd64793e62c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