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管理的通知 佚 名 【期刊名称】《济南市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13(000)009 【摘 要】<正>济人社发[2013]38号各定点医疗机构、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提高医疗保险医保基金使用效益,根据《济南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济南市人民政府第201号令)有关规定,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以下简称"门规病种")管理作相应调整完 【总页数】2页(P27-28) 【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F842.6 【相关文献】 1.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现状分析与管理对策 [J], 孟伟 2.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济南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机构定点协议管理办法》的通知 [J], ; 3.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南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有关规定的通知 [J], ;; 4.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山东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进一步做好我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通知 [J], ; 5.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医院制剂目录以及普通门诊、门诊特定病种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 [J],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40b8970e322b3169a45177232f60ddccda38e6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