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 佚 名 【期刊名称】《济南市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06(000)001 【摘 要】<正>各县(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参保单位: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市政府济政字[2005]37号文件关于自2005年7月1日起,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参保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以下简称个人账户)的规定,参照国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办法,结合我市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总页数】2页(P57-58) 【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D922.284 【相关文献】 1.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省级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 [J], ; 2.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J], ; 3.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济南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J], ; 4.关于印发济南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J], ;; 5.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评估收回补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J], 无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56ca04da000a6c30c22590102020740be1ecd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