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机械工业协会分支机构财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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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机械工业协会分支机构财务管理办法

20121211日中国农业机械工业协会第五届常务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审定通过)

为规范协会分支机构的资产财务管理根据《中国农业机械工业协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一、分支机构作为中国农业机械工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的组成部分,其财务管理应严格执行协会的财务制度,业务上自觉接受协会的指导、协调和监管,配合协会做好财务管理工作。

二、按照民政部规定,分支机构财务管理方式分为有财务收支并独立核算、有财务收支非独立核算和无财务收支三种类型。

(一)独立核算:指分支机构设有独立的银行账户,单独设置账簿,可独立编制会计报表。

1、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应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严格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和协会对分支机构资产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

2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应取得《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税收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当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购领发票,并依法申报纳税;

分支机构与协会属同一税务所管辖的,分支机构可不办理税务登记,由协会按月合并报表,汇总纳税;

3、按照《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及其补充规定,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开立银行账户应报协会所在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审批;

4、独立核算分支机构每月用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协会报送当月会计报表,并定期(暂定半年)向协会报送加盖公章的纸质会计报表;

5、独立核算分支机构领用并开具协会会费收据取得的会费收入,必须全额计入协会账簿。

(二)非独立核算:指分支机构没有独立的银行账户,没有单独设立账薄,财务收支均计入挂靠单位。

1、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收支及资产,依法应属于协会不属于挂靠单位。






挂靠其他单位的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均应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规定的格式(可以简化)编制会计报表,并于每个会计年度末将加盖公章的纸质报表上报协会;

2、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领用并开具协会会费收据取得的会费收入必须计入协会账户。

(三)对暂时没有财务收支的分支机构协会要加强管理,防止资产流失和财务收支体外循环。

三、协会对分支机构的拨款,分两种情况处理:

(一)拨款是协会作为支出的,分支机构作为收入处理,分支机构应开具发票,依法纳税。

(二)拨款是作为协会对分支机构的借款的,双方作为往来款挂账,但分支机构支出该笔款项的发票应直接交与协会报账。

四、协会按年编制协会本部和所有分支机构合并的会计报表。

协会定期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除协会本部外,还包括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会计报表。

五、分支机构每年应定期将财务收支计划及实际收支完成情况分别上报协会。

六、凡新设立的分支机构,在申请设立报告中,须首先明确其财务的具体管理方式及是否纳入协会监管体系。

七、本办法经协会常务理事会审定通过后执行。 八、本办法的解释权属协会理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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