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项目预算管理制度 1 科研项目预算管理制度 1. 科研项目预算工作一般包括: (一)科研项目预算编制(含预算调整)与预算审批; (二)科研项目预算审批与预算执行; (三)科研项目预算执行与预算考核。 2. 科研项目经费的支出范围 应按以下科目进行经费预算和开支: (一)设备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 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等费用,不包括购置或试制 生产性设备的费用。 (二)材料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 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三)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 项目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四)燃料动力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 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五)差旅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 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 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国家及本院有关 规定执行。 (六)会议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为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 调项目等活动而召开或参加会议发生的费用。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 规定,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议开支标准和会期。 (七)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项目研究人员出国 及外国专家来华工作的费用。 (八)出版 /文献 /信息传播 /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 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 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打印、复印、彩扩、照相、印刷、 描晒图、制版及购买书籍、文献检索入网等各项费用可在该科目列支。 (九)劳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项目组成员中没有工资 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和项目组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 (十)专家咨询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 家的费用。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项目参加人员或相关管理人员。 (十一)其它费用:因项目研究开发需要产生的除上述费用以外的其它费 用。应当在申请预算时单独列示,单独核 3. 科研项目预算书的格式与内容要求: (一)、封页; (二)、编制说明; (三)、预算审查说明; (四)、取费计算表:应写清费用的序号、名称、费率和金额; (五)、项目预算表:应写清分项费用的序号、定额编号、名称、单位、工 程量、单价、总价及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费的定额单价和金额,并且每页要 有页计、每一分部工程要有小计; (六)、分汇总表:写清项目或费用的序号、名称与金额,并且要有合计。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4494451dbeeb19e8b8f67c1cfad6195f312be88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