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场处罚制度 1、考勤:迟到10分钟以内罚款20元每次。10分钟以上罚款50元每次。20分钟算旷工旷工一次罚款100元,当月旷工三次以上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予以劝退处理。(早退及擅离岗位同上) 2、卫生:每日卫生由销售主管监督,当天一次不合格予以提醒,二次不合格予以当日卫生负责人20元罚款。三次不合格予以当日卫生负责人,打扫一周卫生处理。(标准见案场规章制度) 3、案场:抽烟及吃零食一次罚款10元,玩手机打电子游戏一次罚款10元,未穿工装上班一次罚款20元,有不文明用语一次罚款20元,吵架一次罚款50元,有肢体冲突一次罚款200元,恶意抢单一次处于100元罚款,撞单报销售主管及销售经理处理。 4、接待:未热情接待一次处于一周不许接客户,未做客户登记一次罚款20元,顶撞客户一次处50元罚款。与客户发生肢体冲突予以除名。 5、执行:当日未完成工作安排至完成方可下班,连续两天未完成工作安排予以200元罚款,顶撞上级领导(理由不充分)一次50元罚款。刻意不参加案场集体会议及学习的处于20元每次罚款。 6、节能:不得浪费公司办公耗材如:水、电、暖、办公用纸、口杯等。损坏公司办公用品及设备照价赔偿。当日值班人员负责下班后案场防火、防漏、关电、关水等事宜。 7、业务:未及时通知客户办理相关事宜导致工作延误的处于50元每次罚款,向客户承诺公司规定以外的事由业务员自行承担。 8、其他:为自身利益及客户利益刻意损坏公司利益,一经发现报司法部门审查核实相关人员负法律责任。 销售部:2013-12-13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4a2cf9cc6194dd88d0d233d4b14e852459fb39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