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十八 接受现金折扣 中宏公司经常性地向友利公司购买原材料,友利公司开出的付款条件为“2/10,N/30”。某天,中宏公司的财务经理王洋查阅公司关于此项业务的会计账目,惊讶地发现,会计人员对此项交易的处理方式是,一般在收到货物后15天支付款项。当王洋询问记账的会计人员为什么不取得现金折扣时,负债该项交易的会计不假思索地回答道,“这一交易的资金成本仅为2%,而银行贷款成本却为12%,因此根本没有必要接受现金折扣。”针对这一案例对如下问题进行分析和回答: (1)会计人员在财务概念上混淆了什么? (2)丧失现金折扣的实际成本有多大? (3)如果中宏公司无法获得银行贷款,而被迫使用商业信用资金(即利用推迟付款商业信用筹资方式),为降低年利息成本,你应向财务经理王洋提出何种建议? 案例分析 设x为可发行新债的金额(单位为百万元)。 条件(1)下:(4+0.8+0.1x)÷(0.8+0.1x)=4,x=5.333 条件(2)下:(30+0.5x)÷(0.8+x)=9.333 条件(3)下:(8+x)÷40=0.5,x=12 可见,条件(1)是有约束力的,它将新债的数量限制在533万元以内, 案例分析 (1)会计人员混淆了资金的5天使用成本与1年的使用成本。必须将时间长度转化一致,这两种成本才具有可比性。 (2)2365149% 985(3)假如公司被迫必须使用推迟付款方式,则应在购货后30天付款,而非15天付款,这样年利息成本可下降至37.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4df8fe01a65177232f60ddccda38376bae1fe06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