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制度 1、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库存现金按规定限额执行,不得挪用、不得以白条抵库、不得坐支营业款。 2、根据会计人员签章的收、付款凭证,按款项的审核批准制度办理收付。 3、开据支票,办理汇款时要按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办妥有关手续,不符合规定者予以退回。。 4、负责保管未签发的支票,支票本及已签发的支票存根联。 5、负责职工每月工资、奖金以及各种福利待遇的审核和发放。 6、结合公司的业务实际情况,每月汇总收付款凭证并将凭证交会计登记明细账。 7、妥善保管保险柜钥匙,密码不得泄露及外传。 8、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固定资产的管理规定 1、公司的固定资产,包括机器设备、车辆、家具、电器、其他设备等,其财务管理和计提折旧,由财务室负责。 2、每年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固定资产盘点,做到实物和账表记录相符,核算资料准确。对固定资产遗失、损坏的,要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做出适当处理。 3、购置固定资产,必须有经批准的购置计划;购置时,经领导批准,可借用限额支票在计划范围内使用。 4、购置的固定资产报销时按财务制度审批程序进行。 印章使用的管理 1、公司印章包括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章、合同章等。公章由行政管理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章、合同章由财务室专人负责保管。 2、保管人员必须坚守职责,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印章带出办公室,不得私用,不得委托他人代管。 3、保持印章使用的严肃性。各类印章只限使用在正式公文、函件上,严禁在空白介绍信上盖章。印章使用必须做到用章登记。 公文及合同的管理规定 1、以公司名义向外发送的正式文件需经部门经理审阅,总经理签发。 2、以公司名义对内、对外签定的合同,统一由财务室负责办理,并在办理完毕后将原件分类存档,以便随时备查。 财务审批、报销规定 1、公司各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事先拟订支出计划,报总经理同意后,再由经办人按规定办理借支或报销手续。 2、公司员工报销,需下列审批程序:经办人—总经理签字—出纳付款。 3、上述开支的必须支出,如果总经理不在,需经电话请示总经理同意后,方可予以支出,待总经理回到公司后再予补签。 财务报销制度 1、各部门的经费支出严格按计划管理的要求,实行计划用款。对用m款不事先申请的部门,财务室不得安排该部门的用款计划。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4ea9f7a66394dd88d0d233d4b14e852458fb39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