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号:2005177 深圳市天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内部文件 受文对象: 科技公司全体员工 发文单位: 终端服务中心 、财务管理中心 副本呈送: 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 文 号: 20050928-2 抄送存档: 总经办、终端业务管理中心 日 期: 2005年9月28日 文 名: 分公司呆滞物料管理规定 一、目的 减少公司配件及附件呆滞物料的产生,合理利用库存资金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天音所属分公司、维修工厂、移动项目 三、名词解释 1、呆滞物料定义:按新机型、成熟机型进行分类: 1.1 新机型呆滞物料:新机型连续六个月未使用的所有配件/附件; 1.2 成熟机型呆滞物料:成熟机型连续三个月未使用的所有配件/附件。 2、机型定义: 2.1 新机型:厂家上市时间在六个月内的手机; 2.2 成熟机型:厂家上市时间在六个月以后的手机。 3、机型分类以终端业务管理部提供的数据为准。 4、呆滞率:呆滞率=当月呆滞物料金额之和/当月盘点库存总金额*100%。 四、管理制度 1、呆滞物料处理: 1 / 3 1.1 每月10日前采购部将配件及附件的《呆滞物料库存月报表》以邮件方式发至各分公司参考。 1.2 分公司对《呆滞物料库存月报表》中列明的呆滞物料在当月进行处理,处理方法如调拨、保修/非保消耗、销售等。 1.3 如分公司采取销售形式处理呆滞物料,确保其所销呆滞物料总价不得低于公司采购此批物料的总体成本金额的80%;如呆滞物料销售总价低于采购总成本的80%,分公司须提交呆滞物料销售申请至终端业务管理部和采购部,审批后方可进行销售。 1.4 分公司当月呆滞物料限期一个月内处理完毕,仍未处理的则全部计入分公司当月成本中。分公司财务和仓管对未能处理而计入成本的呆滞物料纳入帐务管理。 1.5 如分公司后期再将上述呆滞物料进行了调拨、保修/非保消耗、销售等处理的,所得收入计入分公司当月新业务的“零配件销售”收入,并备注为“呆滞料”。 2、呆滞物料考核: 每月,采购部对分公司的呆滞率进行单项考核:每月对全国各分公司的当月呆滞率进行排名,对排名前三名的分公司给予当月300/200/100元绩效奖励,排名后三名的分公司处以当月300/200/100元绩效扣罚。 五、各单位及岗位职责 1 终端业务管理部:每月1日前提供新上市机型、成熟机型的明细;分公司呆滞物料销售业务制度管理;对分公司呆滞物料低于成本价销售进行审批。 2 会计核算部:每月4日前提供《分公司进销存月报表》给予采购部。 3 采购部:分公司呆滞物料的分析、考核和制度管理,每月10日前下发《呆滞物料库存月报》。 4 分公司负责人:负责分公司呆滞物料的管理、处理,保证呆滞物料销售符合公司制度。 5 分公司财务:负责监控并复核呆滞物料销售价格符合公司的销售政策、货款确认及成本2 / 3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8d329481837f111f18583d049649b6649d709e1.html